晨报讯(记者杨莉)换100元零钞,要付1元钱手续费。如今有人专做这种生意,跑跑腿倒倒手,就有钱赚。人民银行表示:这种行为涉嫌违规。
一的士司机日前向晨报投诉,称在一些的士集中地,如酒店门口等处,常有人以换100元零钱收1元手续费的价格,给司机换
零。 为图方便,不少司机都找他们换。
这些人就是“零钞贩子”。在武昌岳家嘴一早点店,店主与一男子换了1000元零钱,付给男子10元手续费。店主称,小店零钱周转量较大,该男子定期来换零,很方便。男子告诉记者,他的零钱都是在各公交换零窗口换的,然后沿街一家家发展“客户”,以长期供货,“主要是要多跑腿”。
记者了解到,公交集团每天的零钱吞吐量较大,要存进银行十分麻烦,便开设了很多窗口免费对社会换零。一些精明的人看到此间的商机,成为二手贩子,从中赚“手续费”。
对此,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管部有关人士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还附有解释:以牟利为目的,囤积正在流通的人民币,进行炒买炒卖的属于违法行为。“零钞贩子”的行为涉嫌违反人民币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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