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3月1日讯 (记者韩政通讯员胡延东)国家发改委《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要求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要公示维修价格,并规定了详细的公示内容和方式。但据省价格监测中心对海口市部分家电维修店的调查显示,大部分商家均未完全按照《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在位于五指山路的长虹维修站,记者并未找到维修项目表和相关收费标准。经过了解,服务人员介绍他们统一上门维修价是60元,换零件另外收费。如上门修好一个开关的收费大概在80元左右。当问及是否知道《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时,服务人员给予否定回答,但表示他们的收费是统一的,收费标准也是有明确规定的,只是未贴出来而已。
记者随后调查了文明东、海甸三路、新华南几个家电维修店,大部分未执行明码标价。记者同样以电视开关坏为理由要求上门服务,各维修商开出的价格从30至60元不等,换零件的报价也不一样。他们均表示,不知道有《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有的商家还认为,维修项目和收费很复杂,不可能准确明码标价,标价不合理的话会影响维修商的利益。
据了解,消费者普遍认为家电维修行业比较混乱,如拆机检测先收费、机器故障无中生有、零配件偷梁换柱等都是通病,维修服务明码标价非常必要,希望有关部门加强检查和处罚,规范家电维修市场,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来源:海口晚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