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 秦民迩 记者 张璐) 到浴室洗澡,存放钱物被盗。昨天,秦淮区法院判决浴室赔偿浴客的损失。
去年8月4日晚,市民倪小姐到夫子庙附近某浴室洗澡并过夜,将随身物品锁在浴室的衣柜里。
法院认为,由于浴室衣柜的安全保障措施不当,导致倪小姐财产被盗,造成经济损失,浴室应当赔偿。公安机关破案后,浴室可向犯罪分子追偿。
昨天,秦淮法院判决浴室赔偿倪小姐48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