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莉娜
新报讯【记者门莉娜】今后,汽车经销商的资质将要接受专家团的评估。近日,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公布了《汽车总经销商和品牌经销商资质条件评估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规定,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指导并委托汽车行业协会,组建汽车品牌销售专家库,对全国的汽车总经销商和品牌经销商进行评估。
据了解,经营范围和业务能力将是品牌经销商资质审核的主要内容,根据《细则》的有关规定,汽车总经销商的资质条件评估的主要内容为,汽车生产企业书面授权的法律效力,授权销售汽车的品牌名称、授权使用的店铺名称、商标、标识等。在汽车营销能力方面,包括市场调研、营销策划、广告促销、网络建设及其指导、产品服务和技术培训与咨询、配件供应及物流管理的具体内容组织机构、专门人员及构成说明材料,其中网络建设要求明确网点布局、规模及进度。在经营范围方面,评估要求汽车品牌销售的内容与汽车生产企业授权的相一致。
专家认为,《汽车总经销商和品牌经销商资质条件评估实施细则》的公布,意味着汽车品牌管理中的监督机制的建立。根据《细则》,专家库工作人员的主要工作是对全国各地经销商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防止汽车经销商越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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