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日前发出公告,批准对“泸州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从即日起,泸州市符合条件的酒类生产企业都可申请使用“泸州酒”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公告指出,“泸州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包括泸州市三区四县,保护的品种包括浓香型白酒和酱香型白酒。 公告还对泸州酒的质量技术要求作了详细规定,并指出,从此,各地质检部门将对“泸州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据介绍,目前泸州有各类白酒生产企业438家,年产量15万吨以上,泸州酒业是泸州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此次“泸州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报成功,将极大地提高泸州酒的声誉和无形资产价值,同时对防止假冒,增强“泸州酒”的竞争力也将起到重要作用。今后,“泸州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泸州质监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并接受泸州质监局的严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才能上报国家质检总局进行公告批准。
另据悉,“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这些特色商品的特殊品质与其产地的水、土、气候等地理环境有紧密联系。地理标志作为地方特色经济的特色品牌,能够为区域品牌产品企业带来核心竞争力和无限商机,同时也对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发挥着独特作用。游孟轩记者高冰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