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燃)胎检时,一切正常;出生后,婴儿却被诊断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并最多存活3个月。昨日,由于怀疑新华医院的检测过程太“水”,悲痛万分的孩子父母找医院讨说法。
昨天上午10点半左右,双林路新华医院门口,怀抱着婴儿的李敏戴着帽子,眼睛红肿。 今年25岁的李敏是内江人,和丈夫一起在成都打工。去年8月,怀孕后的李敏在新华医院作产前检查。2月23日,她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女婴,但出生第2天孩子就出现一些异样:手脚和脸蛋发紫。华西医院附二院的检查结果,让这原本幸福的一家人陷入深深的悲伤:“医生说,这孩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最多只有二三个月的存活期,能够医治的几率也只有千分之一。”
望着怀里熟睡的女儿,李敏告诉记者,新华医院在对她作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时,只检查了胎儿的羊水等,并没检查胎儿身体内的器官。
“如果当时医院尽责地为胎儿做好器官的检查,知道孩子是先天性心脏病,我们就不会要这个孩子。”李的丈夫叹着气说,出生不到一周的孩子,几乎每天都要靠吸氧维持生命。
昨天,新华医院简院长称,医院对于李敏的产前检查是按照规范进行的,并没有过失。他解释道,在中华医学会编制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中具体写明了中晚期妊常规超声检查内容:有无显性脊柱裂、无脑儿等,医院严格按照这个内容进行。“而超出这个范围外的检查,并不是医院必须做的。”
“如果医疗事故鉴定后认定是医院的责任,我们会按规定赔偿。”院方表示。下午1点,在110巡警的协调下,双方将病历等资料进行封存,等待相关部门做医疗事故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