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住宅质量安全问题一直备受消费者的关注,同时成为建设部门接收投诉较多的热门问题之一。记者昨天从区建设局获悉:3月1日起,我区将实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也就是说,从今天起,住宅验收将“挨家挨户”,改过去验收单位“幢”为如今的以“户”为验收单位,让百姓更加安全可靠地住上房子。
根据国家关于住宅工程质量监督的相关规定,我区以往对住宅验收实施的是单体验收制。当一幢楼结顶后,只对这幢楼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使用功能等进行验收,验收以“幢”为单位,不进入“户”。这样带来的弊端是,不能保证每一户室的使用功能与质量,而消费者最看重的就是户室内的质量,因此,大多住宅质量投诉往往在户室内。新的验收制度实施后,验收单位由“幢”改为“户”,验收面扩大了,验收项目细化了,可以说是“从头到脚”都可以检查到位了。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住宅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并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重点从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门窗安装质量、地面墙面质量、顶棚高度、防水工程质量、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室内电器安装质量等七个方面进行验收。分户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验收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作为竣工验收的资料之一。
区建设行政职能部门在竣工验收备案时,对照《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按照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进行抽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或严重质量缺陷的将责令建设单位重新组织分户验收,并将有关验收情况记入竣工验收备案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