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2月8日讯(记者 方武杰)今年江苏省不但财政扶贫贷款规模将达到6亿元,增加“三农”领域预算也高于去年20%,并且预计投向农村教育64.62亿元。这一项项支持农村的举措,正预示这新农村的崛起。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头一年,那么,在2005年省财政有哪些支农政策使农民直接受惠了呢?
记者今天从省财政了解到,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思路,2005年省财政在全省免征农业税的同时,继续实行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救灾化肥补贴等,全年共安排对农民的各项直接补贴资金近10亿元,对农民实施直接补贴。
并且加大对农村小型公益设施的支持力度,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主要是支持农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安排县乡河道疏浚补助资金2亿元,清淤土方1.5亿方;安排里下河圩区治理2000万元,新建、改建圩口闸350座;安排农桥建设资金2.1亿元,全年新建农桥3617座。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2005年省财政继续坚持结构调整,培育市场主体,提升产业化发展水平。全年安排农业结构调整资金3.5亿元,支持农业三项工程项目221个,同时支持建立了13个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在六合等12个县开展农业科技入户试点;建设高效设施农业项目83个;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64家;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贴息项目228个;扶持了全省54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相关项目建设。2005年省级扶贫小额贷款担保资金由上年的1亿元,增加到1.35亿元,相应的贷款规模扩大到4.05亿元。2005年享受扶贫小额贷款11万户,户均增收可以达到500元;支持114个贫困村,建设农村道路361公里、防渗渠58.3公里、农桥179座,新建电灌站60座,新增灌溉面积5.23万亩。
在农业税方面,我省在2004年大幅度调低农业税税率(税率由7%调低至4%),并在苏南4市和宿迁市实施免征农业税试点,减轻农民农业税负担17.3亿元。从2005年起,全省全面免征农业税,进一步减轻农民税收负担13.8亿元。
农业税收入曾经是县、乡基层财政的重要来源,为保障农业税减免后经济困难地区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省财政制定了专项转移支付政策,对苏北、苏中及黄茅老区实施财政转移支付22.45亿元,并要求苏南、苏中市县财政也要对下实施转移支付,确保免征农业税后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农业税是有着2600年历史的古老税种。免征农业税是我省农村收入分配关系的重大调整,进一步减轻了农民负担,并为以后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税制打下了基础,对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农产品竞争力和保障粮食安全都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