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嚣张醉酒女子因妨害公务被判入狱两年半
新快报讯(记者 曹晶晶实习生谢婷婷)从邻里纠纷转化为谩骂、殴打前来调解的警察,最终发展成逼警察向其下跪道歉,这名女子终于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她被天河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该女子不服判决,上诉至中院。近日,广州市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接警民警前来调解邻里纠纷
家住天河北某小区的刘某,平日就与女邻居有矛盾。2005年7月22日22时许,刘某因喝多了酒,又与李某发生争执。据李某称,刘某用脚使劲地踢门,嘴里还嚷嚷着“你们这些穷光蛋还买什么房,凭什么买房”,并且骂李某。李某一时恼火,就拿了一杯水泼到了刘某的脸上,并关上门拨打110报警。刘某也打了报警电话。林和街派出所接到110出警指令后,派了赖某和温某前去处理。赖某和温某身穿警服赶到现场时,看见从房里出来的刘某,两人向刘某表明警察身份后,刘某不予理会,继续端着一盆水准备泼向邻居家。赖某夺下水盆并把水倒掉,刘某大怒并威胁赖、温两人,然后又进屋端出盆混着酱油、醋的水想泼向邻居家,再次被赖某制止。
不满调解搬“救兵”围攻警察
赖某见刘某情绪失控,将其劝到一楼大堂谈话。温某则在李某家了解情况。赖向刘某了解情况时,刘某突然举起右手扇了赖某一耳光,并站起身来欲继续打赖某。赖某闪开后抓住她的双手,刘某见打不到赖某,就开始打电话搬“救兵”。赖某也打电话回派出所,要求值班的曾某带一台摄像机来录音录像。曾某赶到现场后不久,对方来了两名男子。两人按住赖某,刘某开始撕扯赖某的警服,还揪赖某的耳朵、打耳光。两男子后发现曾某录像,转而殴打曾某,并将摄像机砸碎,录像带也不见了踪影。但刘某等人忘记了小区里装有摄像头,丑行仍然被录了下来,成为日后指证刘某的证据。赖、曾两人的警服被撕烂了,警衔也被撕掉。不久,从大门外又冲进来二十多名男子,围住赖某等人,反扭赖某双手,赖某痛苦地大喊“救命”,被几名男子押上面包车带走。
一警察被打得无法行走
赖某在车上遭到更重的殴打,而留在小区的曾某也被刘某殴打。刘某要曾某跪下向她认错,曾某说:“我穿制服,不可能在这里向你下跪,算我们做错了,我向你道歉。”刘某转而通知那帮打手将赖某带回来,刘某又逼赖某跪下来向其道歉,赖某不肯,两名男子就用脚踢赖某,赖某最后不得不跪下对刘某道歉。随后,那帮人就放了赖某,赖某当时已无法自己行走。当时许多小区居民目睹了这一幕。后经法医鉴定,赖某和曾某的伤势均达轻微伤。
判决:妨害公务入狱两年半
刘某在2005年7月24日被羁押,8月5日被逮捕。2005年11月29日,天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安人员赖某、温某接到报警后身穿警察制服赶到现场依法执行职务并已表明其身份,刘某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并要求赖某下跪道歉的行为已经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予严惩。鉴于刘某在庭审中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及吸取教训,有一定的悔过认识,酌情从轻处罚。判决刘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刘某表示不服,提出了上诉。近日,广州市中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审认定刘某妨害公务罪一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罪和适用法律正确,遂驳回了刘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