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多给钱也该要发票
本报讯记者许静报道:要发票,就得加钱!在一些商店买东西,这样的情况并不鲜见。广东省地税局副局长鲁兰桂的建议是:“就算多给几块钱,也应该坚持索要发票。”
要发票就得多交钱?
昨天中午,广东省地税局第三次参加广东省纠风办“政风行风热线”———《民声热线》栏目,与听众直接对话。 所接听的10余个电话,有一半是群众反映商家收款不给发票的。广州市民陈先生反映:在海珠区某出租屋交了20个月租金,一直没有收到发票。肖先生反映:在某商场租铺商场不给开发票,租户强硬索要发票,商场还以停水停电相威胁。东莞也有消费者发来短信询问:商场超市小票能代替发票吗?市民李先生提出的问题则引起了现场人员的共鸣,他问:“在商店买东西,有时店家只给收据不给发票,要发票就得多交钱,这合理吗?”
多给点钱也要发票!
鲁兰桂表示,人们集中关注发票问题,说明社会纳税意识已经明显提高,这从去年广东省地税局接到的纳税举报也能得到反映。据介绍,2005年广东地税共接到举报1000多件,比2004年有所增加。鲁兰桂指出,由于目前税收征管是“以票管税”,发票是税务部门征税的重要依据,除了一些个体工商户按照“双定”征收办法纳税,多数商家收款而不开具发票可能有偷税嫌疑,比如停车费、管理费。鲁兰桂鼓励消费者消费理直气壮地索要发票,因为“开发票是他(商家)的责任,要发票是你(消费者)的权利”。他还提醒消费者,不要因为一些商家提出开发票就要加钱而不要发票,消费者应在向税务部门举报的同时,坚持索要发票,因为索要发票不仅仅是个人的事,不要因几块钱而为偷税行为大开方便之门,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据了解,目前省地税局实行发票抽奖,也是为了鼓励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
征税管理将更严格
针对有企业通过不开发票来偷税的行为,省地税局有关负责人曾表示,税收数字化管理,再结合税控收款机,税务部门对行业纳税人的管理将更加严密。以后,税务部门主要征税依据是看税控机里的数据,发票作为征税依据的作用将大大降低。对于一些地方、某些行业的企业通过给消费者折扣的形式达到不开发票的目的,今后省地税局征税将会加大打击力度。民声·民生广东省政府纠风办广东电台、羊城晚报政风行风热线(020)36235999羊城晚报热线(020)87776887合办(晓航/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