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郎钟阜 实习生 刘凤【金陵晚报报道】“为了给房子漏雨问题讨个说法,我就像皮球一样被人踢了三年!”近日,本报“3·15”维权热线接到市民吕先生的投诉电话,反映自己家因为房屋漏水而带来的一系列的麻烦。 接到投诉后,记者赶到现场希望能帮助吕先生协调解决这个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此事搁浅。
讲述漫漫三年维权路
吕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现住雨花西路3号,雨麓苑小区02幢404室,建筑面积为154.93平方米,是一个复式的两层顶楼住宅。房屋于2002年6月交付,入住半年后,顶楼就出现漏水、渗水的现象,尔后越来越严重。自己到屋顶上找原因,发现无论是瓦片还是隔水材料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问题。于是吕先生开始找物业,物业说该开发公司负责;找开发公司,开发公司要么说不归自己管,要么就往物业公司身上推脱。其间,也有人来修过几次,可是就是用水泥简单维护两下,根本不能根治漏水现象。三年时间就这样拖了下来,自己向物业和开发公司提交了多少维修申请,自己也记不清了,问题一点都没解决,人到是憔悴了不少。
现场漏水现象比较严重
记者在现场看到,吕先生家是顶楼,为两层的复式住宅,家中装潢得颇为气派。随着吕先生上到二楼后记者看到,在客厅窗户下面,一块墙面已经起泡脱皮,而地板在拐角处,也出现了翘起的现象。推开窗户,左手边顶楼下水管接口处正在往外漏着雨水。“你看这个哪叫排水管啊!”吕先生愤怒地说着。后记者又跟随吕先生上到顶楼的屋顶上,发现瓦片和天窗周围都不同程度地出现残缺和破损,而周边,也只有水泥简单维护的迹象。
采访相关部门没有说法
随后记者找到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博盛物业管理公司,一位姓徐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幢404住户的房屋漏水现象不归他们负责,而是应该归开发公司。他们已经将问题提交给开发公司,但是开发公司一直没有给答复。记者又找到了雨麓苑小区的开发公司——雨花台区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客服部的一位姓仇的经理告诉记者这是遗留问题,有事明天再解决。后记者又联系到了一位姓郭的公司工作人员,她的答复是,只接到05幢住户的维修申请,而02幢404住户的维修申请自己没有听说,也没有接到过书面上的任何东西。出来后,吕先生对记者苦笑着,“现在你知道这小小的漏水,为什么会拖了个三年了吧!”他表示,搬新房花了三四十万在装潢上,可是看到那面因为渗水而起泡脱皮的墙面,自己的心里就从未高兴过。一个小小的漏水,何时才能彻底解决?
律师观点
就此事件,记者采访了江苏南京金路律师事务所的王权律师。王律师表示,如在入住后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可以根据当时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对应条款来履行。如房屋现处于保修期内,应由开发公司负责维修;如超过了保修期的时限,应由物业公司承担维修责任,而相关的费用,可以从当时买房时交纳的公共维修基金中支出。对于房屋因为漏水未能及时维修所造成的如装潢和其他损失,户主可以向开发公司或物业公司主张。最后王律师建议,该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应尽快地履行其应有的职责,保护小区居民的合法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