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校必须实行“阳光收费” 一律不得点名招生
全国及全省高考电视电话会议昨召开,今年高校录取及收费情况必须公示
专题撰文 时报记者 薛冰 通讯员 廖翊华
近两年,广东报考理科的学生逐年少于文科生等四大现象引起教育部门深思。 昨日,2006全国、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电话电视会议相继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广东今年预招计划只限专科院校,所有高校不得点名录取,特招学生一律要予以公示;所有高校必须严格实行“阳光收费”,未公示的收费学生可拒交;招收体育尖子生的考试日期定在4月中旬;国家今年将在部分城市试点允许高职院校自主招生。
高考反思 广东报考理科生逐年少于文科生
省教育厅厅长郑德涛昨日在会上表示,近几年广东高校招生中出现的一些现象值得深思和研究:一是高校人文、社科、财经类专业、招生人数增长速度与社会上工科类、机械类人才需求不协调,高校毕业生结构性失业的矛盾较大;二是近几年,报考理科类的学生比例出现逐年下降的趋势,甚至出现了理科考生少于文科考生的不正常现象;三是音乐类专业招生人数与报考人数不协调,招生计划多,报考人数少,素质低的矛盾突出;四是技术类型、应用型的高职类人才难以满足我省经济发展的需要。
四现象影响广东高教发展
会议指出,这些现象和矛盾,如果不加以重视,势必影响广东高等教育的发展。因此,今年,高校招生计划的编制,要根据我省“十一五”规划确定的高等教育发展目标,继续适度扩招,使我省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在校生规模和比例等硬性指标赶上全国前列。要根据学校的办学优势和特点,正确处理好招生规模和人才结构的关系。
招生前,各高校要做好招生章程的编制和发布工作。将学校的办学性质、办学条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条件、录取原则、收费标准等,如实地体现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考生公布。新办高校、独立学院对考生关心的学校办学性质、办学地点、办学条件和收费标准等,要在招生简章中注明清楚,在宣传中如实告知考生,不得隐瞒、欺诈。
试行高职院校自主招生
记者从会上获悉,2005年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取得突出成绩,共有考生867万,录取新生504万,考生增长135万,高考违规率占到万分之三点五。但未来几年,我国的高考报考人数将迅速进入高峰期,每年报考的考生都会在1000万以上。今年起,国家教育部将在上海等城市试点,允许部分办学条件较好的高职院校实施自主招生。但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广东在短时间内暂不会考虑实施该政策。
政策规定
收费
高校必须实行“阳光收费” 未经公示项目学生可拒交
今年高考招生,各高校必须公开招生考试、录取的收费项目、标准,实行“阳光收费”。各高校必须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批准和招生章程公布的收费标准收取考生的学费、住宿费,坚决禁止违反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坚决制止各种与招生录取相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禁向考生收取录取费、调档费、赞助费、专业调整费等乱收费。凡是未公示的收费,学生可以拒交。凡属乱收费行为,考生可向教育纪检部门举报。
在考风考纪上,要重点防范和打击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作弊”、“雇人代考”以及利用现代通讯工作作弊等严重舞弊行为,确保不发生大面积群体舞弊事件。
今年,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强考试的考风管理,进一步严肃考试纪律,凡考风不好,考试违纪舞弊严重的,将取消考场设置资格,并责令地方教育部门整顿教育秩序,端正教育思想。目前尚未建立电子监控系统的考场,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考场要积极筹集资金,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省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电子监控系统。凡出现大面积考生试卷雷同或发生严重违纪行为,影响恶劣的,取消考场设置资格。对违纪作弊行为,坚定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招生
所有高校不得点名录取 预招计划只限专科院校
今年,省教育厅将严格核准、下达高校招生计划,除部分专科院校可预招部分计划,以弥补不报到的生源外,其他高校需严格按照公布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录取,未经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计划不得招生。严禁高校故意隐瞒招生计划,待录取期间再进行增补,点名录取。
监督严管招生预留计划
各高校要加强预留计划的管理和监督。对预留计划,高校必须制定使用原则,使用程序化,使用范围和使用职责。高校使用预留计划时,必须坚持集体议事,公开透明,坚决反对个人独断,暗箱操作。各高校投放的预留招生计划,一律按照教育部“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的使用原则,一律不得点名录取,全部严格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学校对预留的招生计划及使用情况、照顾录取的考生名单,必须向社会公布。要坚决制止不法人员利用预留招生计划进行非法招生、徇私舞弊,贪污受贿行为。所有公布的招生计划必须严格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特招学生必须全部公示
今年,省招生办公室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三侨生”、省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少数民族聚居地的考生、体育尖子考生等,将全部在所在的中学进行公示。考生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直接向省招生办公室反映,一经查实,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取加分资格。有单独招生任务的高校,比如有保送生、自主招生、特长生招生、小语种招生、艺术单考单招任务的高校,要对拟录取名单实行公示制度,未经公示的名单一律不得录取。
投档人数分数即时公布
今年,高校录取工作期间,省招生办公室将在第一时间公布每批次各校第一次投档的投档分数线和投档人数,及时公布因生源因素而调整投档分数的高校名单和分数线,公布补报志愿的高校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数,让考生和社会全面了解高校招生录取的全过程。各高校需将录取操作规程及操作办法,及时公布进档考生人数、分数情况,分档、各专业录取分数线等。录取结束后,各高校必须公布录取名单,公布考生退档原因,公布各专业录取情况,包括专业录取最低分、录取考生志愿分布及分数情况。对公布后考生反映的不合理录取或不合理退档的,高校必须加以纠正。
体尖招考
高校体育尖子生招收规定出台
体尖高考生4月中旬应试
2006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体育尖子工作有关规定昨日出台。体育尖子是指具有在中学阶段参加地级市以上比赛获得个人或集体项目前6名,或达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等级的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普通类专业的考生。
对获得全国性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性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性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运动健将、国际运动健将、武英级称号的运动员,可按有关程序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年龄在22周岁以下(含22周岁)的体育尖子考生具有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可以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体尖考试时间为2006年4月15日至16日。
考生各类证书需有原件
符合“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条件的高水平运动员专项考试由各招生院校负责。招生院校自定的测试标准该不得低于广东省体育尖子考试标准,各院校测试项目、时间、地点、选拔人数、选拔程序等内容须向社会公布。
符合上述“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条件者于2006年2月27日至3月16日到招生院校所属地的市(地)级招办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注明高水平运动员考生),个别对考试地点有特殊要求的考生,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选择有关市招办报名。其它体育尖子考生报名办法参照普通类考生报名办法执行,不同地市的考生依照安排分段报名。
报名时考生必须向县(区)招办递交所有中学阶段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比赛材料、等级运动员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无原件材料者一律不予报名。
体尖加分后参加录取投档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提名,并经主管校长签字、学校盖章,于2006年7月3日前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投档:
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体育尖子考生,由招生院校申请并经专家组进行资格审核认定,按项目投档给有关高校审核、择优录取;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体育尖子考生,高考文化分加上体育尖子专项考试加分后,总分达到广东省教育厅批准的办高水平运动队院校对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按办队项目投档给上述高校审核、择优录取;报考非广东省办高水平运动队院校的体育尖子考生或报考广东省办高水平运动队院校非布点项目的体育尖子考生经专家组审核合格在其高考文化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后,达到报考的普通高校投档线的,可投档给有关高校审核、择优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