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臧鸣
昨日,记者从上海港口局获悉,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颁布,《上海港口条例》昨日起实施。据了解,《上海港口条例》是本市第一部关于港口方面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被列为上海市人大2005年立法项目,且当年立项、当年出台。
据上海港口局局长许培星介绍,《上海港口条例》分为总则和港口规划、建设和岸线使用、港口运营管理、港口安全和维护、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共42条,对上海港口建设、经营及其管理作了全面规范,且针对上海港口发展中的新情况进行必要的规范创设。
许培星表示,今年市港口局将贯彻实施《上海港口条例》,并加快港口法制建设。为此,市港口局将重点完成《上海市渡口管理办法》、《上海港口岸线管理办法》、《上海内河港口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和落实《洋山深水港区港政航政管理办法》、《上海洋山客运中心管理办法》。
此外,市港口局今年还将建立港口应急指挥中心。其中,应急指挥中心第一期工程将在今年完成,一期将起到对各危险品和重点监控对象实施实时监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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