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油烧拆迁工被判5年徒刑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本市朝阳区无业人员王宝光,为抗拒强制拆迁,竟泼汽油焚烧拆迁工人,结果不仅烧了他人,同时也毁了自己。记者昨天获悉,二中院终审维持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5年有期徒刑,赔偿被害拆迁工人12.7万多元经济损失的判决。
2003年,朝阳区政府责令王宝光及其居住人,在2003年9月22日16时前,将所住房屋腾空交建设单位拆除,其与居住人迁至临时周转平房。逾期不搬迁,区政府将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为抗拒拆迁,2003年9月24日,王宝光专门买了一桶汽油。当月25日10时多,王宝光在所住房屋,将事先准备好的汽油泼到前来参与拆迁的建筑拆除工程公司工人邱某身上,并用打火机点燃,将邱某烧成重伤,同时王宝光也被严重烧伤。
一审法院判决认为,王宝光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因此判决他有期徒刑5年,赔偿被害拆迁工人12.7万多元经济损失。王宝光对此不服,上诉到二中院。最终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持刀砍伤同事外逃四年落网
信报讯(记者李剑英通讯员庞贺雷杨爱军)犯罪嫌疑人朱某几年前在哈尔滨市某小区当保安时用刀将同事砍伤。时隔4年,他被北京铁路警方抓获。
2006年2月28日,由哈尔滨开往德州的1548次列车在双城堡站开车不久,乘警吴建起巡视至硬卧3号车厢时,发现下铺有一男子见乘警过来神情略显紧张,遂引起警觉。盘查中,发现其竟是黑龙江警方上网通缉的逃犯朱传宝。经审讯,朱传宝交代了四年前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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