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新增83个“家庭暴力报警点”家庭暴力报警,公安机关必须处理
早报讯(记者苏勇江海苹文/图)昨日,泉州丰泽区“家庭暴力报警点”正式挂牌启动,全区共有12个基层派出所和71个社区警务室挂牌成立“家庭暴力报警点”,如有居民遭遇家庭暴力均可向这些报警点或拨打110报警求助。
妇联每年都会接待为数众多投诉家庭暴力的妇女,据丰泽区妇联统计,家庭暴力在妇联系统来信来访中占婚姻家庭类的68%。
“就在春节后,我们还接到了一起非常典型的家庭暴力投诉。”丰泽区妇联工作人员小李向记者介绍了情况,当时一名伤痕累累的妇女跑到妇联哭诉,她遭到丈夫的非人殴打。
“她的脸上身上有多处淤伤,脖子上也有一道很明显的淤青。”小李说,据反映这名妇女脖子上的伤痕是被其丈夫勒伤的结果。这名妇女哭诉,其丈夫稍有不顺就会对其拳打脚踢,有时晚上熟睡中还会被丈夫突然打醒。
这名妇女也曾报警,民警也曾上门调解,但她的丈夫依然故我甚至变本加厉。这名妇女说她曾想过离婚,但有一次,不满十岁的小女儿告诉她,爸爸在枕头底下藏了一把匕首,她就不敢再提离婚了。
现在成立“家庭暴力报警点”,就要求警察根据受害者的报警请求,积极介入家庭暴力的处理,对施暴者进行惩罚,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使施暴者有所顾忌,从而有效控制家庭暴力乃至犯罪的发生。
公安机关必须处理
家庭暴力是当前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它严重侵犯了老人、妇女和儿童的人身权利和身心健康,影响家庭和社会稳定。根据全国妇联权益部门的统计,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比例逐年上升,我国30%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行为,施暴者多为男性。家庭暴力长期以来被视为家庭私事,其隐蔽性决定了很少会有相关部门主动管理。
针对这种状况,我省曾印发《福建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的通知。意见称,家庭暴力是指施暴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威胁、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其他成员的身体、精神、性权利等方面造成伤害的行为。
意见还要求公安机关应当将家庭暴力报警纳入“110”接警工作范围,公安机关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的报警和求助,应当迅速出警予以制止。对情节轻微的家庭暴力施暴者进行教育、训诫,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家庭暴力施暴者,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对触犯刑法的家庭暴力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