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门:严格准入
本报海口3月1日讯(记者袁锋)从今天开始施行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等几类人不得开办娱乐场所。省文体厅文化市场处负责人今天接受采访时表示,我省娱乐场所已实行总量控制;在今后审批中,将通过向社会公示等方式,防止这类被禁止对象蒙混过关。
《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与文化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这位负责人表示,今后文化主管部门对申请开办娱乐场所的对象进行审批时,会要求其提出身份和社会关系声明,同时请公安机关协助,出具无犯罪记录等证明材料。
文化主管部门将向社会公示申请人的情况,由群众监督,对情况不实者举报,以此来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即使有侥幸蒙混过关者,一经查实,也会给予严厉查处。据悉,我省将着手对《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所禁止的这几类人开办娱乐场所情况进行清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