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刚刚跨入3月,且进货账本上清楚地表明进购面包的日期是2月27日,但货架上面包标签上的生产日期却是3月3日,令人匪夷所思。
2月27日,贺兰县工商局习岗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日用食品进行了全面检查。 在抽查的面包、饼干和蛋糕类等食品的12个品种中,其中7个品种的食品都在生产日期上“大作文章”。在一家食品经销部,执法人员查阅该店当日进购的银川某食品加工企业的面包进货台账时发现,2月27日进的5袋面包,标签上的生产日期却是3月3日;牛奶大箱上的生产日期是3月1日,而小包装袋上却注的是3月4日。执法人员当场查封了这些食品“早产儿”,并与各厂家取得联系。然而,其中一生产厂家的工作人员竟这样答复:“生产日期标注错误,是工作中的失误,请您原谅!”
与此同时,执法人员在县城新贸市场一家调味品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2月26日从银川某批发市场进的两件(20瓶)西安一厂家生产的金针菇罐头无商标标识。不料店主自己却拿出一叠标签,执法人员一看,其中8张该品牌金针菇罐头的标签上,生产日期都标注为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