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上海一男子将在深圳购得的“摇头丸”及“麻古”带到贵阳进行销售,在俱乐部进行交易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查获“摇头丸”及“麻古”共计92.5克。近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决该男子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一万元。 其同伙也领刑7年,并处罚金3000元。
经查明,现年26岁的高凯是上海市徐汇区一个无业人员,平日里无所事事,后与朋友合伙做毒品生意。高凯从深圳购得毒品“摇头丸”及“麻古”后就来到贵阳,并存放于朋友李彬家中。2005年9月,王某打电话同李彬联系,欲购买5颗“摇头丸”。高、李二人便一同前往贵阳市某俱乐部,当二人正在与王某进行毒品交易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并从高凯身上收出“摇头丸”20粒,随后,公安人员从高凯存放在李彬家中的行李箱里查获摇头丸235粒,“麻古”88粒,共缴获“摇头丸”255粒,重84.7克,“麻古”88粒,重7.8克。共计92.5克。经贵阳市公安局鉴定,查获的“摇头丸”、“麻古”为甲基苯丙胺(冰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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