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张剑)小区里的28个违建车库受到规划部门的处罚后,是不是就合法了?为求个明白,裕荣家园业主委员会将市规划局告上法庭。江汉区法院昨日开庭审理此案。
位于汉口发展大道与常青路交会处的裕荣家园,从2003年12月28日起,陆续入住了206户居民。
由于开发商武汉王家墩城建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将小区原来的40个车位改建为28个车库,小区业主反映强烈,要求拆除这一违建。
根据居民反映,2004年5月14日,市规划局监察大队在对开发商作出25万余元的处罚后,认可该车库可继续使用。小区业主们认为,市规划局的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以罚代拆。
去年12月,小区业主们依法组建业主委员会,开始为自己维权,并于近日将市规划局告上法庭。
开发商对这28个车库的建设解释为,“设计人员遗漏小车库的设计,加上我公司项目负责人对法规认识性不强。”2004年1月8日,开发商曾上交市规划局一份“申请补办裕荣家园小区车库报告和检讨”。
裕荣家园业委会主任陈学坤则认定这些车库是违法建筑:阻碍了小区1、3号楼的消防通道,车库建成后,业主的停车空间更少,公共利益受损。
小区业委会一名委员告诉记者,原来的车位每月租金为100元,而变为车库后,以7.8万至8万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业主。
据市规划局有关人士称,由于我市对于违法建筑是否一定要强制拆除没有明确法律规定,除对严重违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筑要强行拆除外,其余的可视情况予以保留。因裕荣家园的违法建筑并不涉及到城市规划的红、绿、蓝、紫规划范围,仅仅是小区开发商在本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可不予强行拆除。法院昨日没有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