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王欢)一个月,给自己开9份工资!
沈阳某医院财务科的工作人员王某,利用这种手段,从2003年8月至2005年8月,给自己多开工资达70万元。
昨日,王某因犯贪污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据介绍,王某今年34岁,原是沈阳某市级医院财务科的工作人员,负责制作职工工资表以及与发放工资的银行进行业务往来等工作。王某将工资表在送往银行前进行改动,每月为自己开9份工资,并在一家银行开了8个账户,将钱转入其中。2005年9月,王某被医院调动工作,他还没来得及修改自己的工资表就被发现。
昨日上午,沈阳中法开庭审理此案。王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但鉴于王某能积极返还赃款20万,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华商晨报)[编辑:牛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