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日前,记者就社会关注的一些重要法律的起草、审议工作和法规备案审查工作,专门采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
问:在“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的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方面有哪些重要安排?
答: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制定了2006年的立法计划,计划安排审议的立法项目共25件,大部分都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包括制定物权法、侵权责任法、企业破产法、企业所得税法、劳动合同法等,修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问:请问下一步对物权法草案的修改工作有什么考虑?
答: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对这部法律草案进行了四次审议。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收到人民群众的意见11500余件,绝大部分意见对目前物权法草案总体上是肯定的,同时也还有一些不同意见,在有的问题的认识上存在分歧,这是正常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继续认真做好对物权法草案的研究修改工作。一是,要准确反映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加大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力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准确地体现党的农村基本政策,维护农民根本利益;完整准确地体现对国家、集体、私有财产平等保护的原则。二是,要妥善处理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如有关财产征收征用、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居民小区业主的权利等。三是,要深入研究一些专业性较强、尚有不同意见的问题,如物权与债权的优先顺序等。法制工作委员会还将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继续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物权法草案,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目前正在抓紧工作。
问: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推进民主立法方面有什么新的举措?
答: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还要选择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或者需要兼顾社会各方面利益的重要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就法律草案中重大问题举行听证会,对涉及专业性较强的法律问题举行论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尤其是基层人民群众的意见。
劳动合同法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考虑到这部法律涉及亿万劳动者的切身利益,经委员长会议决定,拟在近期将劳动合同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物权法草案中也还有一些问题,准备召开论证会、座谈会,听取意见。希望新闻媒体能配合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共同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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