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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日报3月2日讯 3月1日,市疾控中心开展《艾滋病防治条例》宣传活动,这标志着我市《艾滋病防治条例》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 三月一日上午,颍州区艾滋病防治办的工作人员在文峰公园南门向过往行人发放《艾滋病防治条例》。 戴文学 摄
《艾滋病防治条例》是我国首次施行的有关艾滋病防治的条例。条例规定了艾滋病感染者、艾滋病人的权利和义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的法律保护,医疗机构严禁拒诊艾滋病感染者或病人等,并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各级单位的职责,进一步规范和提高了艾滋病防治工作。
当天上午,记者在国贸南门的活动现场看到,市疾病控制中心举办活动的展台前挤满了前来索取资料和咨询的热心市民,而工作人员也不厌其烦地向市民发放艾滋病宣传册、宣传画和《艾滋病防治条例》,并向市民详细讲解条例的内容。前来咨询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市民王某说,以前一提到艾滋病就非常恐惧,通过这次宣传活动,认识到依法防治艾滋病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应该正确地对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
据悉,当天,我市各县市区疾病控制中心也进行了同步宣传。 (周振彬、叶云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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