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潘树华 夏菁 陈健 记者 张希)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了400元,但是南京市个人所得税整体税收不降反升!记者昨天从我市地税部门了解到最新消息,个税新政执行首月,南京人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24450万元,同比增长了43.58%。
税务部门人士解释说,按照操作流程,1月份的个税应该在次月,即在2月份报税缴款。截止到2月28日,南京市2月份征收的个人所得税34676.6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8900万元,增长率为39.86%。其中工资薪金类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24450万元,同比增长43.58%。
在扣除标准提高400元的基础上,个人所得税出现大幅增长,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昨天税务部门分析说,最主要的原因是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较快,特别是2005年8月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的指导意见》,《意见》从政策上鼓励企业给职工涨工资,再加上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居民工资性收入大幅上升。
其次,南京市政府大力扶持民营企业,个私经济快速发展,中小投资者投资踊跃,进一步刺激了个人所得税的增长。同时,个税增长和税务部门加大征缴力度也有密切关系。为了及时掌握高收入行业及个人收入项目和收入状况,税务部门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电信、银行、保险、证券、石油、石化、烟草、房地产、演艺人员、律师、评估师、会计师、税务师、高校老师等高收入者进行监控,建立高收者个人纳税档案,加强了对扣缴义务人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的检查。
另外,不得不提的是,今年还有一个特殊的现象:很多企业针对新政进行了合理的税收筹划。为使职工能享受到更多的税收优惠,大家均将年终奖金留到1月份才发放,使职工能享受到1600元扣除标准的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