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电话累坏桑丹处长 集中在“是否在拆迁范围”等 今针对朝阳区继续开通拆迁热线
“在今年的棚户区改造中,经营性住宅与普通住宅相比,将增加20%的补偿金。”昨日,长春市拆迁办综合法规处处长桑丹来本报接听热线时肯定地说。
“呤呤呤……”本报《拆迁有疑问打本报热线》的消息一经刊发,从昨日早7时开始,本报的热线电话就一直没“消停”。处长刚落座已有5位市民等候
上午10时,桑丹处长准时坐到了电话机旁,而此时已经有5位市民在等候咨询。在讲解的过程中,记者为桑处长端来一杯水,可由于咨询市民众多,有时竟然是五六位市民一起在等候解答,有的市民竟然等了10多分钟。为此,在一个小时的接听热线过程中,桑处长甚至没时间喝上一口水。房子是否拆迁得关注拆迁公告
昨日,长春市民咨询最多的问题就是自己家的房子是否被列在拆迁范围内。对此问题,桑丹解释说,由于城市房屋拆迁要分期、分批进行,究竟哪儿的房子要拆,不是拆迁办能够确定的,请市民们注意一下长春市建委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和公布的拆迁公告。一天近200咨询电话打进本报
虽然昨日热线接听时间仅为1个小时,但桑丹处长还是为近40名读者解答了各种疑难问题,包括房屋面积如何补偿、“分户”住房面积如何计算等等。可是令记者想不到的是,在接听热线的时间结束后,市民的热情却没有消减,咨询的电话一直持续到记者截稿。
据统计,截止到昨日晚17时之前,共有近200位读者打来电话咨询。《拆迁有疑问打本报热线》后续读者提问桑丹处长解答五大热点一问:无产权证咋补无产权证照房屋不予安置
读者:我的房子现在只有土地使用证,没有产权证,这样的房子在拆迁过程中是否也给补偿呢?
桑丹:根据相关规定,拆迁无产权证照的房屋不予安置补偿。但对1990年4月1日以前自建、自住的独立房屋,其权利人具有拆迁区域内的正式户口,又确无其它住处的,可对被拆迁房屋按照不同结构房屋的建筑成本给予适当补偿,具体补偿数额由评估机构确定。二问:日伪时期住房拆不拆日伪时期住房未列入计划
读者:我家住的是日伪时期的老房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拆迁?
桑丹:按照长春市目前的计划,要在三年内将各棚户区全部改造完毕,而日伪时期的老房子,虽然居住环境不佳,但暂时还没有被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三问:拆迁补偿咋算不足49平米按49平米补读者:我家住二道区,房屋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拆迁时会得到何种补偿?
桑丹:棚户区住房的拆迁补偿,被拆迁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房屋安置。
如果选择货币补偿,那么补偿金额就包括原房屋的评估价格加上新增面积建筑成本,再加上棚户区房屋拆迁价格补贴金额。如果房屋的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那么棚户区房屋拆迁补贴的增加比例就应为35%。
假设30平方米的评估价格为3万元,上年度砖混结构住宅房屋的建筑成本为650元每平方米,那么该居民应该获得的补偿金额就应为30000元+(49-30)平方米×650元/平方米+30000元×35%,计52850元。
如果选择房屋安置,实行“拆一还一”不找差价,安置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部分,按安置房屋的建筑成本缴纳增加面积款,产权归被拆迁人所有。30平方米住房实行“拆一还一”的补偿政策,其余19平方米需交建筑成本。
另外,据了解,以前砖混结构住宅房屋的建筑成本为650元每平方米,而今年这一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适当上调。四问:“分户”住房咋补“分户”以04年7月31日为界
读者:现在我父亲去世了,给我和哥哥留下一个60平方米的“遗产房”,我们现在想分户,每人30平方米,这样拆迁以后是不是可以给补到49平方米呢?
桑丹:如果仅仅是为了得到补偿,现在“分户”已经完全没有必要了。因为按照规定,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应以2004年7月31日以前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和2004年8月1日以后房屋初始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也就是说,即使现在“分户”,也是按照没分户之前的房屋面积计算。今日预报朝阳区拆迁负责人今接热线
作为朝阳区的居民,您想了解自己所在区域的棚户区改造政策实施的情况吗?您对政策上有哪些不了解呢?今日上午10时至11时,朝阳区建设局规划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杨红航将做客本报,为读者解答关于朝阳区棚户区拆迁的一系列问题。欢迎广大读者拨打本报热线0431-8488900。五问:“住改非”咋补经营性住宅补偿提高20
% 读者:我家的住房被改成了一个小的建材商店,这样的房屋在拆迁过程中有没有优惠政策?
桑丹:按相关规定,住宅房屋用于经营性活动的,仍按照住宅房屋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暂停办理前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拆迁人还应当根据经营种类、经营年限、纳税总额等情况对经营者一次性给予适当的补助。
而根据目前的规定,如果取得了合法的经营手续,可以提高20%的补偿额度。(本组稿件 记者 齐永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