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今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将有望立、改、废19项地方法规。昨天,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度工作要点》。今年本市将适时安排审议的立、改、废项目分别为:法律援助若干规定、集体合同条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若干规定、促进科技创新若干规定、促进科技资源共享(大型仪器设备设施共享)若干规定、废旧金属收购管理规定、保护供电安全若干规定;道路桥梁管理条例、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实施《气象法》办法、市政府规章设定行政处罚罚款限额的规定及水务方面4件法规的修改、交通方面3件法规的修改。
条件成熟即提请审议的预备项目有节约能源条例、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电子商务条例、养犬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等。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围绕饮用水安全、住宅物业管理、方便群众就医,开展食品安全、住宅物业管理法规、社区卫生和农村合作医疗情况的工作监督。
作者:□记者 程贤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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