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昨起率先实施《社会保险反欺诈办法》
本报珠海讯 记者林丹报道:从昨天起,再用医疗保险买保健品、化妆品或奶粉将会受到严厉处罚,违规的医疗机构药店将被取消社保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珠海市在全国率先以政府规章形式为庞大的社保基金筑起安全网,《珠海市社会保险反欺诈办法》昨起正式实施。
据悉,珠海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基金历年滚存结余44.76亿元。从2004年起,珠海养老统筹基金实现当期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至去年底,参加五项保险的职工已达218.5761万人次。
珠海市法制局局长杨静辉说:“保险基金庞大,参保人数迅速增长,社会保险覆盖面扩大,都使社会保险基金面临越来越大的欺诈风险。”
据统计,自2001年以来,珠海市查处冒领社会保险金372人,追回金额近170万元。参与欺诈行为的不仅仅是参保人,医院、门诊部、药店为参保人提供虚假疾病诊断证明、病历、处方和医疗费收据;允许使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应当由参保人自付、自费的医疗费用;诱导非参保人以参保人名义就医……
杨静辉说:“必须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的法制建设。”
今年1月6日,珠海市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珠海市社会保险反欺诈办法》。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闫昊波说,《珠海市社会保险反欺诈办法》对欺诈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涉及征缴环节、保险支付环节,共有40种行为属社保欺诈行为。《办法》法律责任明确,形成了部门联动机制。《办法》明确了劳动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地方税务部门、公安部门和社保反欺诈人员的职责权限。如税务部门负责检查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在缴纳社会保险费过程中谎报、瞒报、漏报情况,定期或专项向劳动部门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对劳动保障部门移交的涉嫌构成犯罪的欺诈案件,公安部门立案调查。
《珠海市社会保险反欺诈办法》还特别规定:举报欺诈行为有奖!对于举报支付环节欺诈行为的可获举报奖金100元至5000元。
(侯颖/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