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近20年的身份证居然被告知是重号 南京居民身份证重号人数过万
一张自己使用了近20年的身份证,竟然和一个同龄的六合农民是重号!要不是钱包被窃,去公安局补办丢失的身份证,被蒙在鼓里近20年的雨花台区公证处郭女士怎么也不相信。 为了要回已经属于自己20年的身份证号,郭女士将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告上了法庭,打起了这起民告官的官司。
【争论一】
郭女士:身份证号用了20年,不想改
郭女士诉称,她原有的身份证号码是320123196303××××××,一直使用了近20年。去年11月中旬,她的钱包被盗,身份证也随之丢失。11月22日,她去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双塘派出所补领身份证,并填写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表》。在进一步的补办身份证程序中,双塘派出所通知她,她补领的身份证号码出现了重号,要求郭女士改变一直使用近20年的尾数是1864的原身份证号码,让其使用尾数为1880的新号码。
郭女士称,她不想改号,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3条第2款:“居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惟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据此,她曾多次去双塘派出所强烈要求按原号补办身份证,均未有结果。
郭女士表示,由于公安机关对其身份证迟迟不能补办,直接导致她不能取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所送的手机话费充值卡100元,信用卡不能正常使用。
郭女士请求法院判决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按原身份证号320123196303××××××为其换发新身份证,并赔偿她由此造成的误工费、交通费、手机充值费等直接经济损失222元,承担案件诉讼费。
朱局长:当年笔误出错,现在不改不行
“不是我们公安机关不履行为她办理身份证的职责,而是她的身份证号是重号,要换号,她又不配合。”庭审中,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朱局长“诉苦”说。他表示,要郭女士换身份证号的原因是,经查明,郭女士使用20年的身份证号,与六合区花城派出所辖区一个叫“王维芹”的农民是重号,电脑里拒绝接受郭女士的身份证原号。
朱局长表示,造成重号的原因是,1996年3月,郭女士将户口从六合区迁至秦淮区双塘派出所,在入户时因笔误造成。“当时的身份证号码都是人工登记,所以出错是难免的。现在都是电脑登记,错误率已经大大降低。”朱局长解释。
秦淮公安分局表示,1997年,公安机关在对身份证号码重号、错号纠正过程中,实际已对郭女士的身份证号在人口信息中作了更正,但郭女士的户口簿和身份证上都没改过来。
“我们如果按重号给郭女士办新证的话,不仅我们人民警察的职责不能允许,就是电脑也不接受啊。”朱局长在法庭上表示,郭女士的身份证号不改是不行的。
【争论二】
郭女士:8年前就已纠错为何没人通知
“王维芹是一个农民,她用身份证的频率比我这个城市居民要小得多,为什么要我改号,而不让她改?”不想改号的郭女士向朱局长抛出自己的疑问。郭女士称,自己在公证处工作,不仅比一个农民出差机会多,就是身上的银行卡和家中的存款,也会比她多,使用身份证的频率当然是她多,让王维芹的身份证改号,其难度远比她改要小。
“1997年,公安部就规定要对重号、错号的身份证进行纠错,为什么纠错时间都过了8年了,你们都没有通知我?直至我的身份证丢了,你们才告诉我是重号?”郭女士尖锐地发问。
朱局长:纠错没时间限制,有错必纠
“根据电脑中的人口信息显示,你的身份证号是错号,而王维芹的号是对的。我们不能因为王维芹是农民,使用身份证的频率少,就让她改号。”朱局长激动地反驳说,“农民与城市居民地位是平等的,我们不能因为重号一方是农民,就该让着城市居民,而让她的利益受损。”
朱局长表示,根据公安部对身份证号纠错规定,纠错是没有时间限定的,发现错号就应及时纠正。
郭女士:能推动执法机关管理,输也情愿
昨日,秦淮法院没有对此案作出当庭判决。在庭审尾声,郭女士的一番精彩表白,赢得了庭下旁听者的暗暗喝彩:“如果我这场官司能推动执法机关加强管理,我就是输也心甘情愿。”
“我看这个官司最后谁输谁赢,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场诉讼表明,我们的老百姓法律维权意识加强了,诉讼对公安部门加强负责身份证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我们的官员法律意识与以往相比有了很大的变化,以往的民告官案,一把手来的不多,就是来,一般也是坐庭,不发言,由代理人全权代理。今天,朱局长算开了先河。”在庭下旁听的秦淮区法院王忠义院长开心地评价说。
朱局长:南京居民身份证重号人数过万
对于郭女士的表白,朱局长表示欣赏。他说:“据我们发现,仅秦淮区目前身份证重号的就达几千人,南京市重号的至少也有几万人,我今天出庭,也是希望那些重号的居民能在换发第二代身份证时配合工作,将纠错工作做好。”
朱局长自信地说:“我相信在第二代身份证更换后,这样的官司不会再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