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年除夕,五华县安流镇吉水村半山腰上一个贫困潦倒的农舍里传出欢笑声:一名整容女孩遵医嘱拆开了绷带,刹时,8年来似鬼样的脸庞变得不再吓人。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1998年4月5日,如花似玉的姑娘汤彩青在五华师范进修学校读书时,被坏人用浓硫酸毁容致重伤。 由于罪犯是当地有钱有势的“地头蛇”,导致主犯只判了轻刑(3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而赔偿治疗费用183631元却无法拿到,汤彩青的家人上告无门,以致她整日以泪洗脸,几度自杀,幸被及时发现才免于一死。去年下半年,父母打工积攒并筹借了1万多元,带着汤彩青到广州四处求医。
去年9月,汤彩青和父母来到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整形科,“海归”大夫罗盛康得知汤彩青的不幸遭遇后非常同情,耐心解答并一再说服她留医整容。
9月21日手术前一天,汤彩青的父亲把一个内装800元的红包塞到罗盛康的口袋里。“你们的心意我领了,但这红包我不能收,做好手术是医生的责任。”罗盛康拒收红包。22日早上做手术前,汤彩青的父母又按照在其他医院的“惯例”,包了一个500元的红包给麻醉师(后经笔者核实是陈菊新医生),但也被拒绝了。汤彩青的父母担心:“为什么这里的做法与以前那些医院相反?女儿这次整形手术会不会因为医生没收红包被耽搁呢?”然而,手术却做得非常成功。
10月2日,汤彩青终于可以出院了。汤彩青的父母又特意包了一个1000元的红包给罗盛康医生,但他还是婉言谢绝了。
汤彩青毁容的伤势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鉴定为“重伤四级伤残”,脸部、双眼、胸部、颈部和双上肢严重烧伤。据有关主治医生介绍,汤彩青整形整容手术还需分期分批进行10多次。而1998年法院判决的183631元整形整容手术治疗费用至现在已8年仍无法兑现。汤彩青的父母仍然为女儿的后续整形整容医疗费担忧。
“自从汤彩青被毁容后,我们全家人已有8个年头都是在艰辛、恐惧、悲伤和痛苦中度过的……如今,女儿通过手术已好了许多、心情也已开朗了,今年全家人总算过上了一个比较舒心的春节!”汤彩青的父亲激动地说。据悉,汤彩青已分别给省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和省卫生厅厅长写信,赞扬医院整形科的精湛医术和高尚医德医风。
陈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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