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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评新闻
在长沙市妇幼保健院,服务台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取消强制性婚检后,前来婚检的人已大为减少。
小刘军摄
2月27日,民政部有官员透露,中国正考虑调整婚检制度。新规将对是否强制婚检、婚检费用谁来埋单、哪些情况不适合结婚等问题进行明确规定。这一消息再度引发人们对“是否取消强制婚检”的关注。
事实上,自2003年10月1日起新《婚姻登记条例》施行,有关婚检是否该强制的争论就没有停止过。在去年的全国“两会”期间,“婚检”问题曾受到代表委员们的高度关注。
强制性婚检到底有没有必要?出生缺陷的发生率提高与取消强制婚检到底有没有直接的关系?前、昨两日,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和市民。
记者目击
婚检门诊门庭冷落
3月1日下午,市妇幼保健院门诊大厅相当热闹,而婚检门诊却空空荡荡。医生们看上去很悠闲。
有着几十年婚检工作经验的李大夫一脸无奈:“强制婚检取消之前,我们这儿每天有四五十对新人来做婚检。医生们经常忙得连上厕所的时间都没有,周末还要加班。现在有时一整天一个人都没有。”
据了解,由于前来进行婚检的人急剧下降,为了不浪费医疗资源,医院暂定把妇女保健科和婚检检查科合并。
现实状况
婚检率急剧下降 婴儿缺陷率上升
“去年我省的婚检率已跌至0.96%,是历年来最低的一年。”昨日,省妇幼保健院保健部主任杜其云告诉记者。
记者从民政部门了解到,今年1-2月,内五区登记结婚人数为3441对。然而,记者从省、市妇幼保健院以及五区妇幼保健所了解到,仅有139对新人接受了婚前医学检查,接受婚检的比例约为0.04%。从目前统计情况来看,取消强制婚检后自觉到医院接受婚前检查的大多数是高学历人群。这部分人群意识到,婚检可以让他们婚后的生活更健康,也有利于他们孕育一个健康的孩子。
与婚检率大幅度下滑相比,出生婴儿缺陷率却有着上升的趋势。来自市卫生部门的监测数据表明,取消强制婚检后,我市新生儿出生缺陷率逐年增加,2003年为16.62‰,2004年为19.36‰,2005年为22.26‰,先天性心脏病、唇腭裂、神经管畸形、脑瘫占据了前4位。农村出生婴儿缺陷率明显高于城市。
专家观点
应推行免费强制婚检
市卫生局基础卫生与妇幼保健处处长龚日波:政府可设置一些婚检必检项目,如检测遗传疾病、传染性疾病等,但一些常规的检查可自选。这些必检项目实行“强制婚检,政府付费”的方式。这对降低出生婴儿缺陷、尤其是农村出生婴儿缺陷将具有深远意义。目前,我们也通过各种途径搜集并传递信息,为政符决策作参考。
省妇幼保健院保健部主任杜其云:婚检不仅仅是个人消费,更是一项公共卫生工作,必须用解决公共卫生的方式来解决婚检问题。政府将婚检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是花小钱为群众买健康,并可为社会医疗投入省下大钱。
政府应为婚检埋单
市妇联主席肖雅珩:“逃避婚检最大的受害者还是女性。”在努力倡导更多的新人从对自身负责出发加入婚检行列的同时,政府应加大对婚检支持力度,实行免费婚检制度。
肖雅珩说,自国家取消强制婚检以来,市妇联与市计生局、卫生局联合对婚姻质量进行监测,发现的确出现了因未做婚检而导致的悲剧。肖雅珩奉劝年轻人在未做好结婚准备时,勿随便结婚,同时要提倡将婚检作为婚前准备的重要工作。
让每个家庭认识婚检的必要性
市妇幼保健院妇女保健科主任李卫民:婚前医学检查是预防出生婴儿缺陷的第一道屏障,其后是产前检查和产前诊断,最后才是新生儿筛查。而婚前医学检查用钱最少、可覆盖人群最大。要通过深入持久的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让每个家庭认识婚检的必要性,提高全民优生意识。
为自己的婚姻多上几道保险
相关社会学专家:婚检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今新人的婚姻观,在不具备承受能力的前提下,理应为自己的婚姻多上几道保险,一点点小麻烦换来的是一辈子的幸福,何乐而不为呢?
市民说法
婚检应更人性化
昨日,记者在省会多家医院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他们大多表示,眼下全国各地都陆续推出由各地政府机构埋单的免费婚检,婚检免费已是社会各界的共识。然而,即使是免费,婚检率回升也并不见得会理想。在老百姓的素质和意识还没有达到一定高度时,取消强制婚检是一种因噎废食的短视行为。
但是,许多市民都强调,“推广婚检,医生改变态度很重要。”一位王女士表示,是处女吗?做过流产吗?医生问诸如此类的问题令人挺反感的。
市民们普遍认为,医疗保健机构应建立更加人性化、规范化的婚检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消除人们对婚检的畏惧和顾虑,让婚检变得可亲可近,吸引新人们最终自觉走进婚检机构。
也有市民表示,婚检部门应该实实在在地进行婚检,不要走过场。
各地做法
株洲市石峰区:婚前体检政府埋单
2月28日,株洲市石峰区政府开湖南省先河,决定每年拿出10万余元为婚检埋单,全面推行免费婚检。凡准备结婚的男女青年,只要其中一方属石峰区常住人口,均可持有效证件自愿到石峰区妇幼保健站双双接受免费婚检。
据悉,目前部分区域实行免费婚检的地方有:北京、青岛、石家庄、沈阳、宁波、重庆、成都、江苏吴江市、浙江舟山市、深圳、福建省等;全部区域实行免费婚检的有湖北省和上海市。
黑龙江:结婚登记仍须婚检
修改后的《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于2005年6月24日审议通过,并开始施行。条例中明确规定:“本省实行婚前医学检查制度”,“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和婚前健康教育,凭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查验并留存男女双方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没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的不予办理结婚登记”。
据了解,该省是全国施行“自愿婚检制度以来”惟一一个通过人大修改条例的方法,重新实施强制婚检的省份。
政策变迁
1990年颁布及200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
2001年6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对婚前检查服务内容等提出要求。
2003年10月,《新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不能把婚前健康检查作为结婚登记的前提条件,宣告我国婚检制度从强制走向自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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