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举办司法鉴定管理座谈会鉴定机构责任更明确
本报讯(记者 武莉)3月2日,省委政法委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合举办座谈会,学习贯彻《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部分厅局、高校和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已于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并已于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这个《决定》对管理者、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范了司法鉴定行为,有利于提高司法鉴定的公信力,是解决司法鉴定混乱状况的治本之举,实现了司法鉴定从无序到有序的转变,与会人员建议,应加大对《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宣传力度,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进行大力宣传;还应组织好培训,强化职业道德和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好审核登记工作,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
据了解,我省目前仅有18家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员211人,而且鉴定内容仅限于医学、物证和声像三大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