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3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此次检查重点为市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包括各批发企业、专卖店、药品经营企业、电视购物中心等。 在生产环节上,将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注册的配方和用量组织生产,是否添加药品,名称、标签、说明书是否按核准内容使用。流通环节方面,主要检查相关企业是否销售名称、标签、产品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保健食品,是否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保健食品,是否销售伪造批准文号、标志、标识的假冒保健食品,是否销售已经禁止生产、销售的保健食品等。此外,还将检查这些企业有没有在经营场所张贴、悬挂广告、宣传单或通过导购员介绍等形式夸大产品功效、疗效;是否在媒体上刊登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包括夸大功效、未取得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的、擅自变更或篡改经审查批准的广告内容以及广告批准文号已过期或被撤销的。
在此次监督检查大行动中,执法人员对未取得《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保健食品的,将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无证经营予以处罚。对严重违反《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行为,特别是保健食品添加化学药物,伪造批准文号、标志、标识及宣传夸大疗效的,将严肃予以查处。(记者黄泽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