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电视投诉将有法可依
新三包将明确规定:软件问题也是质量问题
新快报讯 (记者 陈学东)昨天,记者从中国电子商会获悉,我国将着手制定电子产品售后服务产业标准,新的“三包”规定将有望在年底出台。 届时,一直饱受非议的平板电视投诉将有法可依。据悉,中国电子商会消费电子产品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去年底已成立,目前已开始着手修改旧的“三包”规定。
去年电子产品投诉上升3.6%
据中消协统计,2005年我国针对家用电器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上升了3.6%,投诉多数集中在空调、手机、厨房电器、计算机、平板电视等售后服务环节上。以平板电视为例,去年销量达到188万台,与2004年同期相比增长379.3%。但平板“三包”规定迟迟未能出台,直接的后果就是消费者投诉迅速增加,消委会处理过程中又无法可依。针对这种情况,中国电子商会消费电子产品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已联合信息产业部科技司等开始起草消费电子产品新的“三包”规定,预计该规定有望年内实行。该委员会秘书长周明向记者透露,近期工作主要是修改旧的“三包”规定,建立统一的售后服务标准,建立售后服务的投诉体系,确立售后服务的问题认定和纠纷调解机制。
软件故障违反“三包”规定
上月闹得沸沸扬扬的索尼5款彩电软件设计方面出现缺陷、导致不能正常开机的事件,业内曾经对“家用电器的软件问题属不属于质量问题”产生极大争议。索尼方面更是表示这不属于质量问题,只是电视有点“瑕疵”而已。索尼也只是在自己的网站上登出升级通告,而没有主动告知消费者。目前这一争议已有来自官方的意见,“软件问题属于质量问题”。信息产业部科技司处长马民在前天召开的“中国消费电子产品售后服务研讨会”上明确表示,手机、电视等家用电器在使用期间如果存在软件故障,那就是产品的质量问题。所谓的“免费升级”、“软件更新不算维修”等商家说法,都是违反“三包”规定的。周明也告诉记者,这一争议在新的“三包”中将能够得到清晰的界定。他说,如果企业在产品销售后发现软件存在质量问题,那么必须在第一时间主动告知消费者,而不能单纯通过通告、通知等方式,并且要按照维修的程序向消费者提供服务。(含辛/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