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衡水电(记者李海菊)2月22日,本报报道了饶阳县宽幅织物有限公司路某、张某两名童工在工作时间触电身亡的消息。当天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向衡水市劳动保障局发来“特急”明传电报,要求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
2月22日,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向衡水市劳动保障局发来主管副厅长签批的《关于立即组织查处饶阳县宽幅织物有限公司非法使用童工事件的函》“特急”明传电报。电报要求衡水市劳动保障局立即组织得力人员,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对此事件进行调查,查明事实,严格按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予以处罚,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为了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衡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下发紧急通知,从2月24日起至3月25日,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大规模查处非法使用童工的专项行动。
3月1日,饶阳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了《对饶阳县宽幅织物有限公司童工死亡事件调查报告》。报告中说,经过对死者家属及该厂工人的走访和调查,根据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死者张某、路某确为饶阳县宽幅织物有限公司工人,从入厂至事故发生时,均未年满16周岁,属于童工。该公司非法使用童工,并造成死亡事故属实,依据相关规定,拟对该公司处以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于2月28日向该公司送达了处罚听证告知书。同时,依据有关规定,向饶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吊销该企业营业执照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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