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金飞记者童家松)只因丈夫经常打骂自己还多次强奸女儿,常州一女子用斧头砸死丈夫泄恨。近日,该女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7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小红(化名)的丈夫小强(化名)酒后欲对未成年的女儿实施不轨行为,小红发现情况后就上前制止,双方随后发生争吵;不久,小强上床睡觉。 次日凌晨,小红想到丈夫平时好吃懒做,经常打骂自己并曾多次强奸亲生女儿的行为,心生恨意;她随后手持斧头对丈夫的头部猛砸数下,导致小强头部受伤;被告人小红见小强血流不止,她在次日上午6时左右打电话通知家人将丈夫送往医院抢救;小强到医院后就被确认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小红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属情节较轻。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小红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江南时报》 (2006年03月04日 第二十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