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今年7月1日前,城市低保对象家庭中有重度残疾人的,按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差额发放保障金后,再给予每人每月增加不低于30元的保障金。昨日,记者从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中获悉,我省将对三类低保人群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提高补助标准的三类低保对象分别是:
1.城市低保对象家庭中有70周岁以上的(70周岁)老年人和单亲家庭的,按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差额发放保障金后,每人每月增加10元保障金;
2.城市低保对象家庭中有丧失劳动力的危重病人和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病人,视力、听力、语言、肢体残疾一级残疾人的,按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差额发放保障金后,再给予每人每月增加不低于30元的保障金;
3.对视力、听力、语言、肢体残疾的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增加10—30元保障金。
今年7月1日前,提高的补贴要发放到位。据了解,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按当地城市低保标准金额发放保障金。
此外,省民政厅厅长黄炳泰说,去年我省受灾严重,不少灾民生活困难,今年要扩大农村低保范围,将增加1万人。对于城市低保,要针对我省低保人均月补差59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现状,积极推行分类施保,争取年内将全省平均补差金额提高到全国平均水平。
又讯一今年,我省医疗救助将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相衔接,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确定的同时,同步开展农村医疗救助。去年开展农村困难医疗救助试点的罗源县、厦门市同安区、长泰县、安溪县、永安市、莆田市荔城区、武夷山市、龙岩市新罗区、拓荣县将列入城市医疗救助试点范围(同安区去年已列入)。
又讯二今年6月底之前,全面实施我省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医疗补助。目前,已确定的补助方案是:每人每年补助600元,其中30%发放到个人,解决门诊看病问题,其他70%作为统筹基金,由县负责统筹,主要负责大病医疗。具体的起付标准和补助上限,3月中旬将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