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3月3日电(记者林天宏)近日,福建省在2006年福建省春季公务员招考中作出明确规定,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在报考省直机关和各地区市机关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3分;报考县乡机关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
目前,福建省共有49名大学生志愿者参加了今年的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据统计,施行加分政策后,有4名大学生志愿者取得笔试成绩第一名的好成绩,两名大学生志愿者获得笔试成绩第二名,17名大学生志愿者的笔试成绩排在前10名,共有8名大学生志愿者获得公务员面试资格。
据介绍,在东部沿海省份中,福建是第一个出台对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的志愿者报考公务员加分政策的省份。这一政策表明了福建省政府支持志愿服务事业的态度,也鼓舞了广大青年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