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妇女节要到了,女同胞们大都在开心地等着这一天的到来,不过沈阳的李女士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她被解雇了,而且,还挨了打。
2004年1月1号,李女士与沈阳第三热力供暧公司签定了一份劳动合同。 合同的有效期为2004年1月1号至2006年12月31号,合同的结尾还注明:如果有一方违约,需负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06年3月2日,李女士不经意间看到了一张报纸,上面写着“邢贵友、李英等四人已被沈阳第三热力供暧公司除名……”,看到这里李女士非常气愤,她觉得自已在公司任劳任怨,还与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凭什么不明不白地被解雇呀!
为了弄清楚这事儿,昨天上午,李女士来到热力公司,找到了那里的杜经理。在未得到合理解释的情况下,她拿出了合同,表示,如果要解雇他,也要按合同给她适当的赔偿,不过杜经理并未同意。
<同期声>
李女士
我说要去劳动部门告他,他就恼羞成怒,拿老板台上的杂物砸我,然后他就追出来,上来就一拳,一下打到了我的眼上了,给我打倒了后,还继续踢我,像黑社会似的。
记者几经努力,也没有联系到杜经理,因此,解雇和打人的原因还不清楚。不过,被打的李女士己经被送到了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目前伤势稳定,但她表示康复后将到劳动和公安部门为自已讨个说法。而本栏目将继续关注此事。(第一时间郑林山 李宪)[编辑: 侯志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