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内容,我省全国政协委员对此给予了高度关注,无论是大会发言还是提交提案,抑或是互相讨论,话题往往都离不开新农村建设。
定点培训高素质村官
刘锦才委员:新农村建设,不仅要提高农民群众素质,更重要的是培养造就一批基层干部队伍,也就是高素质的“村官”。 除了扩大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外,还可以尝试从村里优秀高中生中选拔一到三名,推荐到农林方面的高等院校进行学习,使他们掌握相关技能,并具备带领大家致富发展的技术和领导能力。同时制定相关制度和政策,使他们能够回村服务,为村里发展带来新的理念和较为广阔的视野。通过这种办法,逐步提高村干部队伍素质。
摒弃“政绩工程”
于小文委员:目前全国都在关注新农村建设,但这是一个漫长而艰苦的过程,决不会一蹴而就,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坚决摒弃“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通过各项政策的配套实施,实实在在增加农民的收入,提高他们的素质,改变农村的面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进而构建和谐社会。
进一步改革户籍制度
徐中信委员:新农村建设,要推动城镇化进程,传统的户籍制度是形成城乡二元结构的基础,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动,延缓了城镇化进程,加大了城乡差距。建议将户籍改革制度再推进一步,创造农民工可转化为稳定的城市产业工人和市民的制度环境,考虑重新设定农民工迁入地区城镇条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推动人口自由流动,推动农村地区城镇化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