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近日,黔南州贵定县新铺乡小丰村部分村民致电本报百姓新闻网6757777报料,称该村村支书江洪先私自批准村民进入集体山林砍伐树木,并以每棵15—30元不等的低价卖给村民,村民们转手又将这些木材以每棵数百元的高价卖出去牟取暴利,使得集体财产流失。
价值数百元大树 最高卖30元
接到报料后,3月1日,记者驱车赶往贵定县的新铺乡小丰村新场坝组,在当地村民的带领下,记者走进该组的集体林区。在雷打岩的一片杉树林深处,原本茂盛的森林被人砍出一个大大的缺口,一些直径在一尺或超过一尺的树木都被砍掉,树桩随处可见,周围只剩下些细小杉树得以幸存。小丰村新场坝组村民陆练荣告诉记者,他在该村当了10多年的村支书,几年前由于年龄关系退了下来。陆练荣说,新场坝组有50多户人家200多人口,1995年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进行封山育林,村里将集体所有的雷打岩片区的杉树林列入封山育林范围,村民不得随意砍伐。陆练荣说,自从新的村支书江洪先上任后不久,就开始批准村民们进山砍树。村民江文焕告诉记者,2005年10份,他找到新场坝组组长肖正发,要求进山砍树,肖告诉他进山砍树要得村支书江洪先的批示后才能进山,后在肖的“指引”下,他又找到村支书江洪先,经过协商,江文焕在交纳了180元钱后村支书江洪先批准他进山砍树6棵。江文焕说,他砍来的6棵树市场价值1000多元。而在他之前,同组村民李夏强交钱进山砍了10棵,胡上发交钱砍了5棵,江洪顺交钱砍了6棵……村民们告诉记者,进山砍树首先得向村支书江洪先写申请,得到江洪先同意后,再由他决定每棵树的价格,一般每棵树的价格在15—30元之间。
村民组长:集体财产村支书说了算
记者当天在小丰村采访时,恰遇村支书江洪先外出不在贵定,记者就对该村的村民组肖正发组长进行了采访。肖正发告诉记者,砍一棵树只收费15—30元主要是优惠村民,而卖树的钱是用来进行组里的建设维修。当记者问到村民有没有砍伐证时,肖告诉记者,砍树的村民没有任何人家办理砍伐证。目前只有一户办有砍伐证,但这户人家却没砍树。肖正发接着告诉记者,称这些人家虽然没有砍伐证,但是都是经过村支书江洪先同意的。肖正发说,江洪先不但是小丰村的村支书,还是该村的护林员,县林业局每月还要支付300元的工资给他。当记者问肖正发为什么没有砍伐证还能砍树时,肖说:“支书是护林员,集体的东西护林员说了算。”“而且一次就砍几棵树,去办证太麻烦。”
村支书:自己法律意识淡薄
昨日,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了村支书江洪先。江洪先告诉记者,村民们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村民们砍伐的树木都是他私自批准的。江说,雷打岩片区森林属于集体山林,集体管理集体保护。由于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当村民们要求进山砍树时,自己就私自做主,批准村民进山砍树。江说,他之所以这么做,主要是考虑到有的村民生活困难,从情理出发自己作为村支书应该帮助这些村民,可是没有想到自己做的事情不合法。而对于村民每砍一棵树交纳15—30元不等的钱,江洪先称他是准备收来帮村民们办砍伐证的。
林业部门 立案调查
记者采访结束后,将该情况向贵定县林业局作了反映,此事立即引起了林业局的高度重视,立即组成调查组赶到小丰村新场坝组进行调查。昨日该局林证股股长庭玉林告诉记者,初步调查得知,村支书江洪先已越权批准砍伐了41棵树,还有部分被砍伐的树木目前还没有找到砍伐的当事人,这些树几乎全是直径一尺左右的杉树。而村民们砍伐这些树时都按每棵15—30元不等的价格将钱交纳给了村支书。庭玉林明确地告诉记者,村支书江洪先的这种滥砍林木的行为已经违犯《森林法》的相关规定,他们已立案调查调查,将追究村支书江洪先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