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拒绝执行放宽入户
呼和浩特市有关负责人解释外来人口转为市民,需要时间解决就业医疗教育等问题
本报讯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 从今年1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的“户口准入制”,户口迁移不受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限制,落户不再受房屋面积限制,保障公民迁居和户口迁移自由。
此举使内蒙古成为全国户籍管理最宽松有序的省区之一,而呼和浩特则是新制度的试点城市之一。
得知户籍政策调整的消息后,张女士兴冲冲地去给女儿办户口。可得到的答复却是呼市公安机关不执行新户籍制度。
户籍管理新政变成空文?
张女士告诉记者,她的丈夫在国企工作,户口属于呼和浩特市的集体户。2003年,女儿出生后去上户口,户籍民警告诉他们,由于孩子的父亲是集体户口,其名下又没有属于自己的住房,孩子父亲的户口迁不出来,孩子也就不能随父落户。
就在他们作难时,去年年末,他们从媒体上得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出台了新的户籍管理制度,落户不再受房屋面积限制。可当他们拿着手续去给女儿上户口时,他们得到的答复是“呼市不执行新户籍制度”。
这让张女士非常不解:难道自治区公安厅出台的户籍管理新政策只是一纸空文?
从浙江到呼市做生意的曹先生说,就是因为商品房不能上户口,他们家不得不在呼市又买了一套住宅房。不少从外地到呼市经商的人也都像曹先生一样,既买商品房,又得买住宅房。
呼市担心人口有后遗症
呼市公安局为何不执行自治区公安厅的新户籍制度?对此,呼市公安局户籍管理科科长汪华的解释是:自治区公安厅从1月1日起执行的新户籍制度基本上与呼市的户籍管理办法一样,不同的只是取消了上户受购房面积限制和对商品房的限制。这两点如果要取消,会带来方方面面的社会问题,这是一个系统的配套工程,需要社保、房产、教育等部门出台相关政策。作为服务地方的呼市公安局要执行新政策,还得经呼市政府批准认可。
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呼市政府的一位秘书长。他表示,至今尚未得知公安厅的新户籍制度的具体内容,更不知道要在今年1月1日起执行。
他说,呼市政府确实打算要扩大城区面积,但是新户籍制度的实施肯定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外来人口转化成市民以后,政府面临很大压力,就业、住房、养老、医疗、教育等问题的解决需要一定时间”。
“制度不同于法律,盟市公安局不执行,公安厅也无能为力。”自治区公安厅一位负责人表示,目前自治区公安厅正在同自治区政府协商地方该如何执行新户籍管理制度,新户籍制度总的原则不会变,但也允许个别盟市在转型期的执行幅度上有些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