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商场有炸弹或是食品有毒制造恐慌泄私愤,因后果严重被判蹲监两年
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黎开颖)
报假警早已有之,大部分都是无聊至极的恶意搔扰,但近年来,又出现了更恶劣的现象,这些报假警者不仅想骚扰警察,还散播恐怖信息制造恐慌。 而带给他们的,不仅仅是治安拘留,还有更严厉的刑罚。日前,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就对一宗六次拨打110,编造商场内有炸弹、水果有毒等恐怖信息的黄某作出一审判决。因其浪费了大量警力,后果严重,故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
缘起 失业泄愤选择报假警
被告人黄某是从外地来深圳的一名打工仔,25岁。在一家工厂找到工作后,因为年轻心高气傲,整天做白日梦不屑于做小事,因多次完不成任务,工厂领导将其开除。失业后,他因为眼高手低,一直没能找到理想中的工作,为此,心中极为恼怒。
为发泄不满,同时也想搅乱一下身边人的正常生活。为此,黄某找到了一种极端的发泄方式,报假警制造恐怖。商场是人员密集的地方,他选择商场作为投放恐怖信息的目的地。
作案 六拨110骗警察坑商场
2005年7月14日上午,他在布吉街道办李朗路口用公用电话拨打“110”,在电话里,他谎称其在某商场布吉中心店内放有炸弹,下午15时左右,黄某又拨打“110”,编造给商场内的香蕉和苹果下毒的信息。致使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两度出动警力处置,并造成该商场停业三个小时。
7月15日,黄某又在李朗路口用公用电话,拨打110谎称其朋友在布吉某商场内放了炸弹。中午12时许,黄某又用同样的手段拨打“110”报警电话,编造该商场内有炸弹的信息,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再次出动警力处置,并造成商场停业三个小时。
2005年8月6日中午13时许,黄某又在李朗路口故伎重演,警方察觉其就是前几次报假警的人,深圳市龙岗警方决定采取措施布控,逮住造假人。
2005年8月11日,正当黄某又找到一个公用电话亭拨打电话,报同样的假消息时,早已布控的深圳龙岗警方在布吉街道办下李朗村将黄某抓获。
后果 得知被判刑方流悔恨泪
案经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编造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遂依法判处其两年有期徒刑。
黄某在接到判决后,才意识到自己打虚假报警电话的这种行为,已经属于犯罪行为,触犯了我国的刑法,这时,他竟然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但是为时已晚。
以案说法 轻者拘留罚款重者入狱
治安法调高罚款上限
针对有人恶意报假警这一现象,3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将被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相比过去的《治安处罚条例》对当事人做出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处罚”,调高了罚款上限。
而对黄某这样反复多次作案,极大的浪费了警力并给他人带来了严重经济损失,已属情节严重,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有人报假警被判10年
据记者了解,判罚最重的是假警案发生在青岛。2004年6月,青岛市民刘某在家中喝酒,得知一个国际性会议正在青岛市一星级酒店举行,随即用手机拨打110,谎称该酒店要发生爆炸,通话后将手机卡扔掉。接警后,公安机关出动警力4000余名,500辆警车进行侦破。同年年底,刘某被青岛市的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