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成立专门课题组调研,并选择大城市做试点,成熟后全国推广
本报讯
(记者张剑锋)“60岁前人养房,60岁后房养人”,全国政协委员、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司长赖明如此描述“以房养老”模式,并建议对此成立课题组进行调研,选择大城市做试点,等到运作成熟后向全国推广。
现状:养老保险金缺口拉大
赖明委员在提案中谈到: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45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1%.预计到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4.2亿,占总人口近25%.在“未富先老”的国情下,如何切实解决好老龄人老有所养、确保他们的生活质量,成了摆在政府面前的大问题。据已公布资料显示,为填补养老金的短缺,中央财政用于养老保险的拨款越来越多,与5年前相比整整翻了十几倍。
反向抵押贷款推行以房养老
城市中很多老年人,辛苦一生所得的财富几乎只换来了一套房子。由于要居住,不可能出售或出租。对于以独生子女居多的年轻人,可能面临赡养4个老人的重任。如果一套房子提前变现,上对老人,下对儿女都算是一种既折中,又易于接受的方式,这就是赖明委员建议推行的“以房养老”。
他在提案中这样阐述这种模式的具体做法:即“反向住房抵押贷款”(还有如售房养老、房产置换等形式),在60岁之前,购买住宅,并取得该住宅的全部产权。再在60岁退休养老之时,把自有产权的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后者在综合评估借款人年龄、生命期望值、房产现在价值等因素后,在一定年限后,每月给房主一笔固定的钱,房主继续获得居住权,一直延续到房主去世;当房主去世后,其房产出售,所得款项用来偿还贷款本息,其升值部分亦归抵押权人所有。
建议成立课题组试点先行
赖明委员在提案中表示,虽然这在发达国家已经被证明是一种成熟的融资方式,但在我国实施还需要解决一系列问题,譬如国民观念的转变、政策法规的修改等等。他建议成立专门课题组,进行相关理论研究和市场调研,同时先选择几个经济发达、有活力、居民收入水平高、观念创新的大城市试点,等到成熟后再向全国各地推广普及。
民政部前副部长赞同以房养老
九三学社会务组人员表示,此提案已被作为九三学社中央名义提出。对此,民政部前副部长、中国老龄协会会长李宝库表示赞同:“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可以去探索的,老人不一定非要把房子留给自己的子女。
这种方式可以作为市场经济的运作模式、先做试点,再推广”。
观点
银行:以房养老暂不可行
银行人员称需等法律配套环境健全再实施
本报讯 (记者庄士冠)对以房养老的建议,一家股份制银行个人贷款业务总经理向记者表示,根据现在法律配套以及大环境下,实施的可能性不大。
他表示,目前大部分银行已停止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业务,原因是目前的法律配套环境不健全。房产抵押后,即使法院判决强制执行,银行也很难收回房屋。加上3月份刚出台的一份通知,要求商业银行承担以房抵押贷款的评估费。种种因素使银行的风险无法控制,成本又有所提高,银行对房屋抵押贷款的积极性不高。
同时,与发达国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较平稳、以二手房交易为主的状况相比,目前国内的房地产市场还很不成熟,房价波动较大,房屋的价格评估难度很大。
“现在居民购房很多只有50年的使用权,20多岁的人到60岁退休后,房屋的使用权也快到期了,到时候银行该如何收回所贷款?”该银行人士表示,要想以房养老,最重要的还是法律等配套措施齐全,这样才能使以房养老具有可行性。
专家:难成中国主流
杜鹏教授认为,市场培育和成熟还需要十几年时间
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所所长杜鹏教授认为,“以房养老”的方式不会成为中国老年人养老的主要方式,但这提供了一个很好的选择和方式。
杜鹏教授认为,这种方式在欧美国家已经有好几十年的历史,有很成熟的经验。现在国内已经具备了实行这种养老方式的基本条件,因为现在住房已经市场化了。但现在已步入老年的人,大部分并没有购买商品房,而多是单位分房,这也致使“以房养老”的模式在短时间内不会有太充分的发展。市场培育和成熟,则还需要十几年的时间。真正有条件“以房养老的”人,是现在四五十岁、购有商品房的中年人,等他们步入老年时,“以房养老”将是他们的一个原则。
杜鹏教授认为,这种养老方式不会成为中国主流。随着社会保障机制的健全和完善,很多老人有了自己稳定收入来源,北京和上海地区80%的老人都有退休金,将来这个比例肯定会更高,等现在四五十岁的人步入老年时,通常都会有退休金了,除非他们遇到重大事故,否则都可以不用“以房养老”。
本报记者郭少峰
案例
“以房养老解决后顾之忧”
市民同时也关心房屋按原价还是时价抵押
崇文区东玉北街社区的李铁光先生今年59岁,他与老伴均已退休,在该小区有一套住房。夫妻俩有两个女儿,都已工作,未购房。
听说“以房养老”的方式后,他认为,这方法听起来挺好,父母不用操心儿女,儿女也不用为赡养老人担忧,解决了大家的后顾之忧。
李铁光先生介绍说,他属于企业内退人员,每月500多元退休金,生活压力特别大。对于“以房养老”,他认为具体操作法还值得探讨。比如,他的房子是按购买时的价值抵押,还是重新估价?”如果是按我买房的价格,那我肯定不愿意。因为我的房子是单位优惠政策下买的,才1万多块钱。如果银行按房子购买价格返还养老金的话,我个人不愿意参加。”
本报记者 相丽丽 赵琳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