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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炜玮
核心提示
目前,全国失地农民总数约4000万—5000万人,每年还要新增200多万人。因征地引发的农村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当前某些地方不稳定的因素。今年全国两会,失地农民的生存状态问题,再次引起了代表委员们的关注。全国政协委员鲁成做客本报新闻会客厅。记者 巨建兵 摄
主持人(记者张炜玮,以下简称主持人):鲁委员您好,欢迎光临重庆日报全国两会新闻会客厅!
鲁成:主持人好!大家好!
部分农民失地又失业
主持人:据说关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问题,您已经连续3年提出。
鲁成:是的,每年我都进行了有关调研,倾听农民的意见,并撰写出提案提交全国两会。
主持人:最初您是怎么意识到这个问题的?
鲁成:我个人比较关注农村问题,有些失去土地的农民兄弟来找我,希望我给他们反映问题。他们当中,有的土地被征后,一次性补偿很低,购买为他们集体建的住房几乎花光了积蓄和补偿金,这个时候,他们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又找不到新的工作,离土失业的双重打击很快使他们陷入贫困的境地。
主持人:那么您怎么看待征地这个问题?
鲁成:伴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高速发展,征地的趋势成为必然,但这并不意味着胡乱征用。我国有的地区曾出现过违法征占农民耕地的现象,目前已经引起中央高度重视,国家已着手对征地制度进行改革,尽可能地缩小征地范围。从另一方面来说,土地的收成是农民最基本最可靠的收入来源,是家庭生活保障最基本的经济基础,也是农民最后的一道生活安全保障。可想而知,失去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意味着什么。
一次补偿不等于保障
主持人:目前,对失地农民有些什么补偿形式?
鲁成:现有的农村征地补偿标准主要是“买断式”,实行一次性给付。但由于农民长期从事对土地有相当依赖的农业生产,突然失去土地,不可能人人都具有很强的转型能力和应变能力,使相当一部分人处于失业状态,他们的理财能力和投资能力偏弱,即使给得再多也难免坐吃山空。由于存在着制度性障碍,他们既不可能参加养老保险,又不可能享受失业、退休、医疗保障,这部分失地农民将不多的征地补偿金花销完后,生活就失去了保障。
主持人:因征地而导致农民生活水平下降的情况有多严重?
鲁成:这一现象比较普遍。我这里有一组数据可以说明问题。根据去年国家统计局对全国2942户失地农民的调查,耕地被占用前年人均纯收入为2765元,耕地被占用后年人均纯收入为2739元,约下降了1%。其中,年人均纯收入增加的有1265户,约占调查总户数的43%;持平的有324户,约占11%;下降的有1353户,约占46%。土地被征用后收入减少的农户,大多是传统农业地区的纯农业户,他们除了农业生产活动外,基本没有其它的生产经营活动,耕地减少后收入自然也随着下降。
引入有效的保障体系
主持人:您认为应该怎样解决这个问题?
鲁成: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生存问题,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失地农民化解生活风险,使生活质量得到改善和提高,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主持人:有些什么具体的做法?
鲁成:首先是要为失地农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让他们与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这是失地农民的生存权得到保障的重要体现;还要为失地农民提供养老保险,这可以效仿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障制度来做,根据不同的年龄,按一定的比例由政府缴纳一定年限的养老保障统筹费;基本的医疗保障也是必不可少的,应当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多形式、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并建立国家、集体、个人共同投入,风险共担的机制,快速推进农民新型合作医疗建设。
主持人:资金问题怎么解决呢?
鲁成:可以通过建立失地农民社保基金来实行,采取“三个一点”来解决,即政府出一点,集体出一点,个人出一点的办法,政府出资主要来自于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收益部分和财政补贴;集体出资主要来自于集体所获得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土地收益;个人出资主要来自于所获得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
主持人:谢谢鲁委员。
重庆日报北京电
来源: 华龙网 2006-03-05 06: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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