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杨魁孚建议成立个人诚信体系制约名人富人超生现象
本报讯 (记者申剑丽)“除常规罚款外,应将城市富人名人超生现象,记入企业或个人诚信体系。”昨日,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原国家计生委副主任杨魁孚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杨魁孚说,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社会分层也在细化,随之超生问题也出现了分化,城市富人或名人生两个或多个孩子的情况较多。
有统计数据显示,自2002年至2005年第三季度,上海市共有84例被认为是富人超生,占超生总数的7.17%,近年来,上海富人超生的现象基本上呈上升趋势。
沈阳在2000年共发现和查处76例名人富人(拥有80万元以上资产)超生;据不完全统计,沈阳市的富人名人超生当年累计42例。
2002年10月至2005年10月,大连市共发生12例富人名人违法生育案例,其中个体老板9人。
杨魁孚说,虽然绝对数不大,但长此以往,人为使得财富数量、声望值与人口出生量成正比,人口出生的“两极分化”情况必将严重,会造成社会局部的一些不和谐因素。
据介绍,超生一般需由有关部门征收社会管理费,过去超生罚款最高曾罚到四五十万,现在比较规范,一般罚款几万。杨魁孚说,机关或事业单位超生可罚款、开除党籍或公职;针对个体老板如何操作是个问题,单通过罚款,解决效果不是很理想,于是,在今年两会上,他将这个问题以提案形式提出,让相关部门牵头,大家一起想办法。
他建议,除罚款外,最好尽快建立企业或个人诚信体系,把这些人群的超生,和企业信誉度、个人诚信度挂钩;同时,计生、劳动保障、税务等相关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作好计划生育信息的通报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做好对所属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
他介绍,今年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准备召集全国工商联、民建中央等一些团体或党派,举行小型沟通讨论会,对工商联企业会员进行教育,探讨出台一些政策,制约“名人”、“富人”的超生现象,“毕竟不能光鼓励发展经济,还要注意做守法公民。”杨魁孚说。
■对话
限制超生可同企业放贷挂钩
新京报:您提案中说的富人、名人如何界定?
杨魁孚:怎么也得到几十万、一百万吧,但行业不同,标准也不太一样。
新京报:具体来说,这些名人富人集中在哪些领域?
杨魁孚:主要是外企私企员工、私企老板等。
新京报:除记入诚信体系外,还有什么限制措施?
杨魁孚:一般来说,超过一个孩子就是超生(双方都是独生子女除外)。这个诚信体系相关部门应该可以共享,可对企业进行诸如贷款等限制。
本报记者马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