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晨报3月5日讯 近日,太湖县法院审结了一起特殊的侵权纠纷案件,被告小强因半夜给同村一漂亮女子打骚扰电话,导致对方婚姻紧张。小强当庭向原告小芳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失费1200元。
小芳和小强系同村居民,两家相隔不远,小芳丈夫和小强妻子均在外经商和务工,小芳在家门口开了一个小诊所。 在家无所事事的小强便对小芳生出些非分之想,借故与小芳亲近,但遭到小芳严辞拒绝。之后,小强多次在深夜打电话对小芳进行骚扰,言语尽是一些不堪入耳的言词,使得小芳既恨又怕,但无法阻止小强的行为。小芳丈夫回家得知后大为恼火,怀疑小芳与小强有不正当关系,对小芳非打即骂,甚至写好离婚诉状交至法庭。
羞愤交加的小芳在律师的指导下到当地派出所报案,要求对小强的行为予以查处。派出所在受理并查实后对小强予以警告,并给予200元的治安处罚。小芳认为其夫妻关系紧张系小强骚扰所致,遂以名誉侵权为由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小强在当地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3000元。
法庭受理该案后,将双方当事人传讯至法庭,在法官们的批评教育下,小强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当庭向小芳赔礼道歉,并写下悔过书交给小芳,同时愿意支付1200元作为精神损失赔偿。小芳接受了小强的道歉,撤回了起诉。(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姜明、何保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