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昊)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450号关于吁请国务院制定《全民健身条例》的提案日前又有新进展,十届全国政协委员袁伟民昨天向记者透露,目前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已经开始立法调研,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也已经同意制定该条例,《全民健身条例》的制定已进入立法起草阶段。
据了解,第2450号提案在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后,移交国家体育总局办理,在记者查到的国家体育总局的提案办复文函中,国家体育总局表示,虽然我国群众体育发展迅速,但还缺少一部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全民健身管理,保障全民体育权益,因此制定《全民健身条例》应尽快进行。据了解,目前国家体育总局已经开始研究条例的制定工作,并已与全国政协开始立法调研,征得国务院法制办同意,将条例立案,进入起草阶段。袁伟民说,“相信,很快全民健身就有适用的法规条例了。”
在1995年颁布的《体育法》中规定,体育工作要坚持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基础。同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推动了我国全民建身的快速发展。但《体育法》以及相关纲要中对社会体育的规定内容还显薄弱,约束力较弱,公民的体育权利难以得到保障。袁伟民介绍,“相关的法律出台之后,社区体育、社会体育的具体问题都有法可依,公民的体育权利得到保障,那么全民健身自然就会蓬勃发展。”
“全民健身体育虽然在北京等大城市中发展很好,但农村体育还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袁伟民委员向记者表示了自己的担忧,“我国人口的大部分还是在农村,只有城市和农村的体育事业协调发展,我们国家的全民健身才能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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