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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评新闻
医药代表给西安儿童医院医生的红包。西安市儿童医院财务已被封存。
事件回放:
真正的“大鱼”在哪?
2月28日下午3时左右,已经有很多挎着包、拿着文件袋的医药代表出现在儿童医院科室门前。
守候到当晚11时,又有5名医药代表出现,但报料人说,真正的“大鱼”还没有出现……
终于,到3月1日下午,“大鱼”陆续出现了。所谓的“大鱼”,就是药的品种在该院较多,而且每月开药量较大的中间商。下午3时,看着一名医药代表急速进入到该院一楼急诊科医生办公室,记者立刻冲了过去。但由于距离较远,等冲进办公室内,里面的人已经离开了。记者佯装找错了医生,又耐心地在走廊附近等候。
过了15分钟左右,根据报料人示意,记者再次推开急诊科紧闭着的房门,冲了进去。只见屋里一名戴眼镜的女医生站在桌子旁,左手还揣在白大褂的兜里。经再三要求,她不情愿地掏出了兜里的3个小纸包。只见上面分别写着“王*娟”、“张亚维”、“张亚萍”三个姓名。打开包,里面分别包了14元、56元和60元现金。在还没来得及走的中年女医药代表提包内,则赫然发现51个同样的小纸包。纸包上分别用蓝钢笔水写着姓名。打开一些包,里面则都是现金。
医药代表、医生们的赢利模式
利润分配比例:医药代表占价格的5%左右,医生要占到20-30%,余下20%归中间商;药品的实际价格的50%都是虚的,
据业内人士介绍,现在的医药代表推销模式是上个世纪90年代中叶从台湾传到大陆来的。
进院要收“进院费”
根据国家规定,医院的药品必须来自正规的医药公司。因此,作为中间商,或者要做药品生意的经销商甚至个人,只有借助医药公司这块牌子才可以做起来。
他们工作的流程是这样的:由个人或中间商投靠在某医药公司名下,然后自己从代理商、厂家联系购药。确定了药品,再通过熟人、关系,联系某医院的负责人,找院长、副院长。同意药品进入医院后,要交一万多元的药品“进院费”(效益特别好的医院则要3-5万元)。随后,还要找具体的科室谈,联系负责人、骨干医生,希望多开自己的药品,第一次总是要交上数千元的“进科费”。而这样还不行,还要跟药房、收费处建立联系,因为尽管他们不开药,却是将药变成钱并计算开药数量的重要部门。因此,这里则常常要交“赞助费”、“评审费‘,这个”赞助费“的数额,也不等,主要视情况而定。工作主要做完了,随后就是经常走动、看看医生、拉拉关系,目的只有一个,提醒医生多开自己的药品。
最新进展:
记者从陕西省卫生部门获悉,因涉嫌商业贿赂,西安市儿童医院财务已被封存,收受药品回扣的医生被停职,并被吊销执业证书。有关官员称,将在该省卫生系统内全面进行打击商业贿赂的专项治理,顶风违纪者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据介绍,此事件引起了陕西省卫生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该省卫生厅与西安市卫生局纪检部门已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西安市卫生局召开市级各医院院长、书记紧急会议,限各医院三日内自查自纠,严厉打击医生收受回扣行为,并表示将派驻审计组,对各医院药房、药品招标流程进行审计。
陕西省卫生厅厅长李鸿光指出,这是一起典型的商业贿赂行为,损害了广大群众的利益。陕西省卫生系统将全面进行打击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对于违纪收受商业贿赂者将进行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者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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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商业贿赂是今年反腐重点
2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第四次全国廉政会议,部署2006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治理商业贿赂”成为重点之一。
不到10天时间里,总理已就这一问题进行了两次部署。
此前的2月15日,温家宝在部署行政监察工作时,要求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并重点查处政府机关公务员利用行政权力收受贿赂的行为。
就在上述廉政会议召开前一周左右,一份由中央纪委负责起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共同印发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9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到各部委和各省市。
与此同时,为治理商业贿赂而由中央纪委牵头成立的“反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其成员也由原来的18个部委扩充到22个部委。
药监局多位官员相继落马
近段时间以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药监局”)有多位官员相继落马,各种舆论遂直指药品审评积弊和漏洞,诸如“每年审评万种新药”、“一个药品批文卖千万”等,中国的药品审评体系正面临着空前的拷问。
相关评论:
药监部门的监管职责应强化
所以,在解决“看病贵”的一系列重大举措中,“医药分家”就成了关键改革之一。在此方面,江苏省已采取了实质性动作:把药房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所有权属于医院,经营权通过招标交给医药公司经营。这样的目的就是直接斩断医院和售药间的利益关系,医院在药品上无利可图,自然就没有了“小感冒也开几百块钱药”的逐利冲动。
在“医药彻底分家”条件尚不成熟的地区,可以采取过渡性措施—————药品正规地公开招标。用大大方方的公开招标代替“医药代表偷偷摸摸塞红包推销药品”的地下活动,从制度上堵塞“暗箱操作”的空间。
这只是链条下游的一些措施,在“上游地区”同样需要配套改革跟进,否则“上游”的泛滥仍然可能殃及“下游地区”。有资料显示,在2004年我国一年申报了上万种新药,而美国一年只有100多种,这上万种药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涂脂抹粉”后摇身一变而来的,一旦上市价格就翻了几番。可见,许多药的价格在诞生起就“起点”很高,治病治本,前段时间披露的国家药监部门的腐败案显示:药价虚高要从源头上强化药监部门的监管职责。
除此之外,还有社区医疗卫生、医药分家后增加对公立医院财政投入、医药公司泡沫化趋势的控制、医药流通体制规范等方面的改革,它们最终都和现行一些体制有着密切关系,各个层面的改革也和行政部门自身的改革和监督密不可分。(胡志勇)
垄断下的医疗市场化应打破
医生的高额回扣在挑战公民的生存权、健康权。笔者以为,社会每一个公民都有必要对目前药品价格畸高进行剖析、反思。
因此,要使社会每一名公民的生存权、健康权得以确保,一方面要“医药分家”,另一方面要打破“医疗市场存在垄断”这种格局,使医疗市场在充分竞争的前提下市场化。必须强调的是,人们近来对“医疗市场化”口诛笔伐,实际并不是反对“医疗市场充分竞争”,人们针对的实际上是指“垄断下的医疗市场化”———在少数公立医院垄断医疗市场资源的情形下,少数公立医院采取市场化方式运营(引自《中国信息报》)。少数公立医院垄断医疗市场,社会公民看病就别无选择,这些医院就会“牛”起来,医生开药时吃回扣也就在所难免。如果市场准入门槛是放开的,竞争规则是透明的,参与竞争的人就会增多,竞争就越趋激烈,供需关系的变化就会使天平倾向于患者,医药回扣之土壤也就难以形成。(大丫山)
无序竞争带来医疗腐败空间
对于“医生收受红包”现象,卫生部医政原司司长于宗河说:“这不是一个医院的事,是机制上的问题。”
于宗河说,之前进行的医改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让医院自负盈亏,自主创收。
小型医院仅靠为患者看病无法从中赚取多少利益,“以药养医”也就不足为奇了。“这是医院的公益属性与市场化生存方式发生严重分裂造成的。”
医疗卫生事业是“准公共品”,具有公益性。在医改之初却并没有及时建立起有利于医院改革与发展的筹资机制,从而使医院生存环境恶化,陷入无序竞争。“药品是一个特殊的商品,从出厂到卖到患者手中却有重重环节。这样的商业运作就给‘腐败’留有了很大的空间。”于宗河介绍。(刘小臻子万兴亚)
记者有权扭获收红包的医生吗
白衣天使收红包如今在中国可谓人神共愤,各级也一再强调要进行治理和惩处。这次,西安儿童医院一位“天使”撞到了枪口上,极大刺激了众人,她受到有关方面的严厉处罚,想必没人会反对。但我想提请人们别忽略了这样一个问题:记者有权当场扭获白衣天使吗?
我们注意到这样的细节:当一名医药代表走进医生办公室并紧紧关上门后,守候多时的记者立刻冲进去,将刚刚收下红包的医生堵在屋内,在她口袋里发现了三个红包,并在女医药代表的提包内,发现了51个写有姓名的小包……疑问随之而来:记者有什么权力破门而入?并且谁授权他们可以检查医生及医药代表的口袋与提包?这算不算是一种违法行为?
常识告诉我们,记者是依照职业规范和操作程序从事新闻报道和监督的,作为被公众赋予无限正义期待的职业人,记者个人嫉恶如仇也好,伸张正义、捍卫良知也罢,但按照职业规范,记者终归只能是、也应该是社会的观察者、记录者或报警者,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没有授权记者去具体抓获、扭送涉嫌违法违纪者,而只能在获知相关信息后,向有关部门举报。就像当年勇揭水门事件和洛克西德受贿丑闻的美国及日本记者那样,虽然他们的行为是支持正义,但他们调查黑幕的手段和方式也只是与“深喉”秘密接头或是偷拍照片,收集证据,具有实施法定职能部门人员才能进行的拿获或扭送行动。(李甘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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