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3月6日讯张先生在1997年离开原单位后,一直没有将户口从单位集体户口上迁出,现在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了,单位却要收取张先生在单位9年期间的户口管理费,按照每年400元收取,否则不给予迁出户口。记者从烟台市户籍管理科了解到,张先生原单位的这种做法违反了国家、省市各级户籍管理规定。
张先生1996年分配到烟台环球机床附件厂工作,1997年离开该单位。前不久,张先生打算将户口从原单位的集体户口上迁出,但单位要收取他每年400元管理费。单位为何要收取户口管理费?环球机床附件厂劳资科曲女士日前答复说:“由于职工离厂后,没有及时将户口迁走,该职工万一‘出事’了,派出所会找厂里,因此,单位内部规定要收取户口管理费。”
记者随后采访了烟台市户籍管理科的有关人员。他说,烟台环球机床附件厂收取户口管理费的做法是违反各级相关规定的。2004年,烟台市作出规定:任何单位和组织不得在市民迁移户口过程中设置障碍;山东省公安厅也有文件规定:对有关单位阻挠职工户口迁移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将职工户口迁出。他建议张先生到当地的凤凰台派出所说明情况,由派出所给烟台环球机床附件厂下通知,将张先生的户口强制迁出。张先生也可以向烟台市物价局举报企业乱收费情况。【编辑:傅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