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报道 2002年4月1日,荷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承认安乐死合法的国家,但其对象仅限于成人。
4年后,荷兰再次跨出惊人一步,新生婴儿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获准进行安乐死。
再开先河
婴儿有权死得安乐
在未来几周的荷兰,一个监督“婴儿安乐死”实施的专门委员会将正式开始运作,这也意味着荷兰在事实上将成为第一个“婴儿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 根据政府规定,父母为婴儿申请安乐死,必须是在婴儿患有不可救治的疾病并承受着不可忍受的痛苦时才可以被实施。
不少医学界人士对安乐死实施条件进一步放宽表示支持,荷兰格罗宁根医学院的儿科学主任韦尔哈根表示:“这是一次巨大进步,我们很高兴。”韦尔哈根一直被安乐死反对者称为“死亡医生”,他曾公开承认,在2002年至2004年间,他曾亲自监督了4例新生儿安乐死的实施,并为婴儿安乐死制定了相应的操作规范。
看着孩子患上绝症、忍受着难以言喻的痛苦,家长们心如刀绞。荷兰每年至少有15名重病婴儿在家长的要求下被医生实施安乐死。但婴儿安乐死并没有在荷兰合法化,因为担心遭到起诉,医生通常会秘密进行操作,或把病人送回家等死。
现在,终于到了改变的时候。荷兰政府开始正视并认可婴儿安乐死这一争议问题,即将开始运作的监督委员会也以韦尔哈根医生制定的操作规范作为指导方针。
韦尔哈根表示,对医生来说,实施安乐死是一个艰难的抉择,医生从医的目的就是挽救生命。正因为如此,安乐死的操作必须在公开的监督下进行,这样才能杜绝判断错误。
反对声音
婴儿意愿谁人知?
不过,荷兰政府的决定引起了“反安乐死”团体的强烈反对,他们认为这将导致医生和病婴家长滥用安乐死,剥夺无法表达个人意愿的儿童的生存权。
作为世界上首个承认安乐死的国家,荷兰2002年4月1日正式生效的《安乐死与协助下的自杀法》规定,病人必须是成人,申请安乐死的病人必须自愿,而且必须是病人深思熟虑之后所做的坚定不移的决定;其次,病人必须在无法忍受病痛的情况下才能申请安乐死;再次,病人所患疾病必须是无法治愈的,病人除安乐死外已无其它选择;最后,为慎重起见,申请安乐死的病人必须要经过两名医生的诊断,慎重地确定安乐死的方式。
荷兰当年的民意调查显示,有86%的国民对实施安乐死持支持态度,对象扩展到病婴身上,大部分荷兰人依然持赞成态度。不过,有美国宗教团体认为,荷兰政府的这种做法类似于当年纳粹对残疾婴儿采取的措施。荷兰当地一个名叫“生命之声”民间组织的负责人伯特·德伯斯也表示,公众对婴儿安乐死的容忍是“不可思议的”。
(康娟)
特别个案
此刻,她在天堂中玩耍
2000年8月,荷兰人法兰克和阿妮塔夫妇并没有为新生女儿的到来而高兴,他们发现,因为患上一种极为罕见的先天性疾病,女儿查娜活在世上的时间不会太长,更可怕的是,与病魔的斗争将使查娜的短暂一生变得痛苦不堪。
查娜的每一声哭泣都让父母揪心,“我们尝试了各种治疗,”现年37岁的阿妮塔回忆道,“但她始终都在哭泣,我的轻抚都让她觉得痛苦不堪。”查娜患上的是先天性新陈代谢紊乱,医生诊断她不可能活过30个月。阿妮塔说:“她的生命注定是一个悲剧。”
法兰克和阿妮塔开始相信女儿应该提前离开这个悲惨世界,“通过鼻饲管喂她牛奶时,她总是乱抓,把牛奶弄得到处都是,”阿妮塔痛苦地说,“她似乎在告诉我:‘妈妈,我不想再活下去了,让我走吧。’”
最终,医生同意帮助这个7个月大婴儿尽早结束痛苦,鼻饲管被拔走,查娜被注射了足以致命剂量的吗啡。法兰克和阿妮塔当时都在场,阿妮塔说:“我们陪伴着她走过最后一刻,她早已精疲力竭。当她吐出最后一口气时,那一瞬间变得宁静平和,我知道,她内心也不愿意继续下去了。”
现在,阿妮塔有了一个健康的女儿达米娜,她正在学习走路。阿妮塔和法兰克把为查娜实施安乐死的医生看成英雄,是他终结了女儿查娜的痛苦一生。夫妇俩对昔日的决定毫不后悔,法兰克反问道:“为什么我们要让一个那么孱弱的婴儿继续承受巨大痛苦?”阿妮塔轻声补充说:“我相信,此刻,查娜正在天堂中玩耍。”
高
图:
应该安静并无痛苦地离开还是无知无觉地生存下来。生命只有一次,争论便会无止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