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推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更快发展,七台河市近日出台了四项新政策,对招商引资企业在土地政策、财政政策上给予更大的扶持。
土地零地价政策。按照新政策,对新上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生产加工型企业,实行土地零地价,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三个百分之百政策。对采煤、洗煤、焦炭项目之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万元1亿元,新上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加工型企业,实行三年财政扶持政策。第一年按企业实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给予扶持,第二年按企业实缴增值税超过上年基数的地方留成部分100%给予扶持,第三年按企业实缴增值税超过第二年基数的地方留成部分100%给予扶持。鼓励中小企业做强做大政策。对采煤、洗煤、焦炭项目以外的,年纳税在100万元1000万元、本年度纳税额比上年增长30%以上的企业,超过30%以上税收增长地方留成部分,由市、区财政给予等额资金扶持。贷款贴息政策。对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企业信誉度高、符合七台河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企业,在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等方面,政府给予贷款贴息支持,贴息年限在2年以内,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黑龙江日报) |